为贯彻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的通知》要求,衡阳市于近日正式启动城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预约申请登记工作。

障性住房新规落地

本次推出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由政府主导规划建设,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面向符合条件群体按政策定价销售。

房源实施封闭管理,确保住房保障属性。政策将重点覆盖户籍居民、持续缴纳社保群体及引进人才,以解决"夹心层"群体住房难题。

申请条件明确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七项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且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城区户籍或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3年,或持有引进人才证明;家庭在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人均面积低于20平方米;近两年无房产转移记录;未享受过房改房、经适房等政策性住房(人均不足20㎡除外);无住房保障违规记录及其他法定条件。住建部门特别提示,当前执行条款为试行版本,最终以市政府正式文件为准。

线上申报便捷高效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通过"湘易办"APP或扫描官方二维码(附后)进入省级一网通办平台,完成实名注册后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系统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纳入动态轮候库,待房源确定后按序配售。住建部门强调,当前处于需求摸底阶段,后续将根据实际申请量确定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户型配比。

按需定制住房供给

项目将严格遵循"以需定购、以需定建"原则,待具体房源具备销售条件后另行公告。市民可持续关注信息发布平台获取最新进展。

虽然衡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暂未发布,这里我们不妨参照郴州市近期发布的《郴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郴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节选

住房来源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筹集建设主要通过新建和收购存量房等方式。

(一)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1、通过划拨土地方式集中建设;

2、利用闲置低效工业、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地建设;

3、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危旧房改造项目余量房;

4、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筹建方式。

(二)收购存量房

1、房地产企业已建成存量商品房

2、所在项目纳入保交房攻坚战且主体已经封顶、剩余工程量不大的在建未售商品房

保障房面积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5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之间,以90平方米左右的户型为主。收购存量住房项目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可适当放宽,最大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143平方米且120平方米以上户型套数不超过收购项目收购总套数的1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及房地产发展趋势等因素,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可适当调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标准。

保障房售价

(一)新建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售价格按划拨土地、建安、融资、税金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进行核定;

(二)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价格按收购价格加不超过5%利润进行核算;收购价格以同地段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5%的利润;

(三)其他方式筹集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售价格应按取得房屋成本加不超过5%利润进行核定。

保障房不可交易

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通过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等信息系统进行限制,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由保障性住房实施主体回购。

保障房回购价格

保障性住房回购价格按照原购买价格结合住房折旧确定,按每年1%的折旧率予以核减,折完即止。购房人自行装修部分,不予补偿。已缴纳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退回。交付使用年限自保障性住房交付时起,至回购协议签订时止,不满1年按1年计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回购后按房屋现状再次配售,配售价格与该房屋回购价格一致。

计算公式:回购价格=原购买价格×(1-交付使用年限×1%)+剩余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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