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经常有人关于简体字的讨论,很多人都拿“爱无心,亲不见……圣不能听也不能说……可魔仍是魔”来反对汉字的简化,认为简化后的汉字既无美感又失去原有的意义。很多人还认为简体字是从当代才出现和推广的,并对此举不断诟病。其实早在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教育部就公布了《第一批简体字表》。

1919年,五四运动揭开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序幕,随着白话文逐渐取代文言文,改革汉字的呼声逐渐高涨。

1920年,语言学家钱玄同在《新青年》上发表文章,主张推广简体字。

1934年1月,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第29次常委会通过了钱玄同的《搜采固有而较适用的简体字案》,呈请教育部施行。经教育部批准同意后,委托钱玄同主持编选《简体字谱》。

1935年8月,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收简体字324个。这是中国政府第一次大规模推行简化汉字。这些大部分是民间流传最广的俗字、古字和草书字。

民国《第一批简体字表》的两个说明是这样的:简体字为笔画省简之字,易认易写,别于正体字而言,得以代繁写之正体字。本表所列之简体字,包括俗字、古字、草书等体。俗字如“体、宝、岩、蚕”等,古字如“气、无、 処 、广”等,草书如“时、实、为、会”等,皆为已有而通俗习用者。

《第一批简体字表》,有三条选字原则:

1.以述而不作之原则;

2.择社会上比较通行之简体字,最先采用;

3.原字笔画甚简者,不再求简。

不料这批简体字公布以后,立刻遭到很多保守学者的反对,比如考试院院长戴季陶。据说他曾经向蒋介石下跪“为汉字请命”,并三个月拒绝参加国民党会议。蒋介石思考后,觉得暂时搁置简化字方案。

于是,1936年2月5日教育部奉行政院命令,训令“简体字应暂缓推行”。《第一批简体字表》被收回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