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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我是一名军队的政委,那么在司令员或者军长等军事主官阵亡的情况下,我作为与之同级别的最高领导之一,却并不是能够直接接替进行军事指挥的第一人选。

这是因为我和司令员遵循的是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也就是说重大作战命令是需要经过党委讨论决定,再由司令员与我共同签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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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紧急情况下我们都可以临机处置,但是事后还是要向党委进行报告。并且在具体分工上司令员或军长等主官是军事指挥第一责任人,而我则是负责政治领导与党委工作。这种制度设计既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又确保了军事指挥的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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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即便司令员等军事主官阵亡了,整个部队的领导指挥也是基于党委集体负责的。当然在具体的作战指挥上,需要遵循的是主官作战的副军长,到参谋长以及其他副军长的接替次序。

例如在朱日和演习中,就曾出现过某合成旅参谋长,在旅长演习中被判定“阵亡”后立即接管指挥,这体现的便是靠前指挥和专业接替的原则。相比于军事主官是作战指挥的核心,通常军事副职也会部署在其他关键的作战方向上,从而具备实时接替指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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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虽然在党委的排序中居于第一位的书记位置,但根据条令规定军事指挥权还是应该优先由军事干部继承。这主要就是因为像副司令员、副军长等职务的存在,除了是辅助军事主官进行战役战术指挥外,还是作为特殊情况下的指挥权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的。

而像参谋长作为战役筹划的直接执行者,如果第一时间接管指挥权,也能确保战场指令的连贯性。当然当军事指挥链完全中断时,我作为政委也要启动战时的党委集体决策机制。但是此时我更应该做的是协调军事干部接管指挥,而不是直接实施战术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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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历史上我军有罗荣桓这样军政双优的将领,成功接替指挥的案例。但是在现代战争更强调专业分工的情况下,除非特殊授权我原则上是不直接实施战术指挥的。其实此时我作为政委只需要全力配合参谋长稳定战局,同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即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只是组织战场政治动员和监督命令的合法性,从而确保指挥体系的稳定过渡。

毕竟政治主官和军事主官之间存在专业隔阂,比如集团军参谋部配置有作战情报和通信等专业部门,而最熟悉这些部门运作的自然是军事指挥官。相比之下我们政委的核心职责是保证政治方向和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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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现代合成化的作战需要实时的处理装甲炮兵和防空电子对抗等多维度的战场信息。这就要求指挥员必须具备系统的战役指挥经历和能力才行。

当然在我军军改之后,集团军等单位和战区联合作战指挥中心是可以通过加密通信直接形成指挥链的。即便出现极端情况,上级也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指定新的军事主官,从而确保指挥体系的绝对可靠。而我们政委更需要做的是保证军队的稳定和政治方向不动摇。

看了政委是否可以接替司令员指挥的问题,屏幕前的你有何想说的?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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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中国军网,人民军队政治委员制的历史回眸 http://www.81.cn/yw_208727/16232992.html

百度百科,政治委员 https://baike.baidu.com/item/%E6%94%BF%E6%B2%BB%E5%A7%94%E5%91%98/240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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