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草原牛、羊肉是内蒙古美食一张响当当的名片,也是老百姓餐桌上不可或缺的一道美食,食品安全任重而道远。近日,有群众反映:“在锡林浩特市却有人疑似非法出售“死牛肉”且数量巨大。知情人透露:位于锡林浩特市鑫弘胜建筑机械租凭吊装有限公司南100米处有一家“无名冷库”,里面却存在长期出售疑似未经检验检疫的病、死牛肉,在当地已存在多年,给当地的食品安全环境造成恶劣的影响。

记者来到了当地群众反映的位于:锡林浩特市鑫弘胜建筑机械租凭吊装有限公司南100米处这家无名冷库,展开了多天的暗访调查。通过走访联系上了该冷库的负责人李某,李某告诉记者:“我们家销售的牛肉价格低于市场价,牛肉每斤销售价格为15元左右每斤。”

李某介绍说:我们这里出售的牛肉都是低价收购的有“死牛”和“未净放血牛肉”,没有经过检验检疫,所以“牛肉”也低于市场价格!”在李某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冷库,打开冷库大门映入眼帘则是大量没任何标识,用编织袋、塑料袋装裹的牛肉,包装上没有显示具体屠宰加工日期、保质期和检验检疫证明等信息。

记者咨询道:“这里面存放的“牛肉”是否能开具检验检疫票?”冷库负责人李某告诉记者:“检疫票这块儿肯定是没有!”李老板说:“冷库存放销售的牛肉都是从市场低价收购的‘死牛’,所以这些未放净血的牛肉肉质发红。这些收回来的牛,都是自己进行宰杀、分割、冷冻在进行销售的。”

当记者问道:“如果在你这里购买的牛肉开不了检疫票,在路上遇到检查时怎么办?”李某称:“在我们这里保你们上高速,我们这里也没人管。这么多年,我们的牛肉销往全国各地都有,每年都会出售过百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验的肉类制品。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等措施。

2024年国务院食安办、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及其肉类产品为重点,深挖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源头线索,对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全链条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斩断非法屠宰、加工、销售链条。通过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关停一批违法经营主体、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健全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的通知》鼓励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广大消费者通过12315平台、热线反映问题线索。

据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教授许教授表示,未经检验检疫的牛肉可能会导致多种健康问题。未经检验检疫的牛肉还可能含有氧氟沙星等抗生素残留,这些残留物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耐药性,长期摄入可能导致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此外,未经检验检疫的牛肉还可能携带其他未知的病原体,如病毒、病菌、寄生虫等。

位于锡林浩特市鑫弘胜建筑机械租凭吊装有限公司南100米处的这家无名冷库,疑似存在长期经营、贩卖不明来源未经检验检疫的“死牛肉”,且每年出售上百吨,数量巨大,在当地已经营多年。锡林浩特市农牧局作为畜牧业主管单位对该情况是否知情?又采取了哪些执法措施呢?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监管单位,为何该现象至今得不到有效治理和监管?锡林浩特市出现此情况,是监管不严?还是避而不见?这其中是否存在“利益关系”?

编辑: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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