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教育局公布2025年全市幼儿园招生政策,明确,有条件的幼儿园可适当接收插班生;新开办幼儿园原则上开设托班,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
今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原则上安排在6月,小班招生年龄为3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有条件的幼儿园可适当接收少量中、大班插班生,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分别应为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
扬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陆钰介绍,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幼儿园发布的招生方案,凭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居住证等在规定时间到幼儿园登记报名。
目前,扬州市半数幼儿园已开设托班。结合入园、入托需求,新开办的幼儿园原则上开设托班,鼓励各幼儿园新增或扩大托班规模。扬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陆钰介绍,幼儿园将在满足区域内3-5周岁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开设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将托班纳入托幼托育一体化管理。
此外,扬州市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幼儿受教育权益,特需儿童进入公办幼儿园应免收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型收费和代收费等。收费方面,要求幼儿园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扬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陆钰介绍,普惠性民办园收费不得高于同级公办园收费标准2倍,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收费标准,并在入学时与家长签订三年收费协议。
来源:扬州电视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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