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工网

中工网讯 5月16日,河南省南阳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集体协商工作的提示函》,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提示函要求,南阳市各用人单位要积极响应协商要约,及时推进合同签订。尚未开展集体协商,以及集体合同到期需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应尽快响应企业工会集体协商要约,或主动向企业工会提出要约,确保集体协商工作及时推进。

聚焦核心利益诉求,开展平等协商对话。围绕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职工福利、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女职工权益保护等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平等协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关注新就业形态,建立常态化协商机制。提示函鼓励平台企业、合作用工企业依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与工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建立常态化协商恳谈机制。通过举办协商会、恳谈会等形式,就订单价格、抽成比例、配送时间等涉及劳动者权益的事项进行充分协商,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提示函强调,要深化重点领域协商。以技术工人、高技能人才较为集中的企业,以及产业集中度较高、集体协商基础扎实、条件成熟的行业为重点,围绕薪酬制度、薪酬调整及水平、创新奖励、津补贴标准、福利待遇等内容开展协商。可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或在综合性集体合同中设立企业技术工人薪酬待遇专章,深化集体协商工作,助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协商,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具备条件的行业、区域工会联合会,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组织开展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签订行业、区域性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针对小微企业协商能力不足的问题,鼓励其主动参与本区域或行业集体协商,通过“抱团协商”解决行业共性问题,推动小微企业规范用工、健康发展。

规范协商流程,强化质效评估。集体合同草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签订的集体合同应及时报人社部门备案,并由当地工会上传至全国工会集体协商信息平台。

(河南工人日报记者 陈微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