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1)苏1323民初6348号民事判决书的案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于2025年5月14日发布了对被执行人马松的执行悬赏公告。后因马松已履行完毕全部义务,申请执行人已书面申请撤销对被执行人马松的执行悬赏,现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马松的执行悬赏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