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区盛锦花园小区业主赵女士在装修新房时,被物业收取2000元“防拆改保证金”。装修过程中,赵女士在阳台空鼓墙处打造了一个柜子。待完工后,物业以此为由拒绝退还2000元保证金,仅同意将其抵扣成一年约1380元的物业费。赵女士对此处理方式不认可,坚持要求物业全额退还2000元保证金,或抵扣同等金额的物业费。
复兴区化林路街道办事处物业办 刘同志:经沟通协调,物业答应退还赵女士2000元保证金。虽物业收取该费用是为防止业主随意拆改房屋结构,但此类行为不合规。我们已明确告知物业,区住建局也曾下发通知严禁收取此类保证金,后续不得再向业主收取。
当天下午,赵女士告诉记者,有工作人员联系她可以全额退款。
赵女士:下午,工作人员已与我联系,告知2000元保证金可退还,方便时我会去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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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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