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破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题,河南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及配套细则,通过政银合作、风险共担机制,打造特色科技信贷品牌。新政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原2021年版方案同时废止。
《方案》明确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为原则,通过设立科技信贷准备金,建立政银合作共担机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合作银行将为省内科技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或实物资产抵质押比例不高于30%的贷款,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0%。科技信贷准备金将对银行因“科技贷”业务产生的损失给予最高80%的补偿,单家银行年度补偿上限为1000万元。
针对不同规模企业,《方案》细化了补偿比例:
- 小型科技企业(年收入低于1000万元)可享受80%损失补偿;
- 信用贷款(无抵押或仅自然人担保)补偿比例为60%;
- 中型企业(年收入2000万至1亿元)按收入梯度补偿(60%-30%),贷款期限每增加1年,补偿比例最高提升5%。
为提升服务效率,《方案》要求合作银行设立专属审批通道,配备专业团队,并与河南省科技金融在线服务平台对接,实现贷款申请、备案、贷后管理等环节的数字化。受托管理机构——河南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将负责协调银行与企业,组织专家评审损失补偿申请,并动态调整各银行的准备金额度。
此外,合作银行需定期报送贷款数据,接受绩效评价。对连续三年未开展业务的银行将取消合作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为鼓励创新,《方案》还明确尽职免责机制,对合规操作但发生损失的业务不予追责。
《方案》强调风险共担与道德约束,要求银行不得变相提高抵质押比例或捆绑销售其他服务。若企业恶意逃债,其信息将被纳入全国信用平台,银行可启动司法程序追偿。科技信贷准备金利息将用于平台建设、专家评审等支出,确保资金使用透明高效。
“科技贷”通过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源,旨在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培育创新主体成长。新政实施后,预计每年可带动数十亿元信贷资金流向科技领域,助力全省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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