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曹英 ■郑锦玮

本文刊发于5月21日中国经济时报

“我国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山西省政协委员、民革山西省经济委员会主任、长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华听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出台的消息时特别激动。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意味着民营经济发展迎来“新的春天”。

山西省作为全国能源革命和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试验区,是深化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战略支点。近年来,全省锚定转型发展不动摇,民营经济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的引擎作用愈发凸显。此次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让三晋大地民营企业深受鼓舞,对未来的广阔前景更加笃定、充满信心。

激活力 法治“定盘星”暖企心

稳定的预期,对坚定经营主体信心、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彰显了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让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更有信心和动力发展。”山西深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岳永强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民营经济促进法通过平等地位确认、市场壁垒破除、权益刚性保护、融资机制创新、创新生态支持等系统性制度设计,将民营经济发展从“政策推动”转向“法治保障”,为民营企业提供了稳定预期、公平竞争环境和高质量发展动能。其核心意义在于以法律确定性对冲不确定性,推动民营经济从“生力军”向“主力军”升级。

优环境 公平“雨露”润沃土

山西新思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国防与工业安全技术与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为主的民营企业。总经理张莉告诉记者,此次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新能源、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进一步向民营企业开放,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投资和创业,未来一定会获得更多“AI+”在国防与工业安全领域相关项目准入。

营商环境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土壤”,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张莉认为,“从法律和制度上落实公平竞争”就是民营经济促进法中最核心的要点。

“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将‘平等’作为高频词,并将公平竞争单列章节,这不仅是立法的宗旨,更是对民营企业长期面临的‘疑难杂症’隐性问题给予了最有力的回应。我认为,这将成为中国市场经济法治化进程中的关键里程碑。”陈光华表示,负面清单缩短后将有更多的机会参与项目,下一步,将利用好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优势,通过核心技术升级制造出更具有个性化、差异化、小而专的产品进入国际化市场。

促发展 政策“强引擎”破浪行

发展是民营企业的主旋律,民营经济促进法着力健全、完善民营经济组织市场准入领域,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机制,为民营经济走向更广阔的舞台指明方向。

4月初,山西省召开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发挥好民营经济统筹协调部门职责,聚焦实施“政策导航、育苗壮骨、陪伴成长、‘晋’展风采、强基赋能”五大计划和打造“晋企惠”“晋企通”“晋企投”“晋企才”四大品牌,不折不扣地抓好九个方面工作落实。

日前,山西省财政厅与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联合发布了《省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管理办法聚焦五大重点领域,通过“真金白银”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法律为准绳,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政策规划处处长安定认为,下一步,在实施中要大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坚持当前和长远结合,通过开展全覆盖、多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各级民营经济发展主管部门学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的主动性,不断提高各类民营经济组织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图片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