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进”向马上办栏目报料,称仪征龙河金家桥北侧,有人利用丝网、地笼等捕鱼工具捕鱼

这名网友表示,丝网、地笼等,属于禁用工具,用其捕鱼,会影响河中生态系统。

他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减少这类事情发生。

情况如这名网友所说吗?马上办记者随即来到该水域,进行相关调查。

网友报料

有人驾驶小船撒丝网捕鱼

网友“进”是一名男性,家住市区。

前一段时间,微信朋友圈一组照片,引起了他的关注。

照片显示,有人一边驾驶小船,一边将丝网布在河中。

他认为丝网捕鱼属于生产性捕捞,会破坏水中生态。这样的捕捞方式应该被制止。

“我后来了解到,这张照片拍摄于仪征龙河金家桥北侧。”

网友“进”说,他向马上办栏目报料,是因为对方捕鱼行为太过夸张。

同时,他觉得这样的捕鱼行为,在这条河中应该不属于偶发。

这名网友表示,他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该水域乱捕行为,加大巡查力度,保护好水中鱼资源。

网友反映河段

船主回应

已认识到错误,不会再捕鱼

接到网友报料后,记者随即来到金家桥附近,进行实地探访。

站在金家桥上,查看附近水域,未见水面上有丝网存在。

在金家桥北侧一百米处河边,记者找到了网友照片中的小船。

顺着这条线索,记者很快找到了小船的主人。

“河边这条船确实是我的。”

一名家住附近的男子介绍,河边小船已购买两年,是从正规厂家购得。

船买回来后,他对小船进行了一些改造。

他购买小船的目的是为了休闲,并不是为了捕鱼。

前几天下午,他确实驾驶船只,在河中布网捕鱼。

“我只是偶尔捕鱼,不经常捕。”

这名男子表示,考虑到丝网对水域生态的破坏,他决定以后不在河里捕鱼。

记者调查

居民称不少船只在此捕鱼

这条河里捕鱼情况多见吗?

马上办记者就此进行了相关调查。

“你看,远处河边上停了一艘船,这条船也是捕鱼用的。”

在现场,一名路过的居民告诉记者,远处的小船带有动力系统,捕鱼量比无动力小船捕捞量大。

据他观察,这条河里从事捕捞的小船超过十艘,其中包括无动力船只和有动力船只。

“这些人有的白天捕鱼,还有的夜里出来捕鱼,时间并不是很固定。”

网友供图

“以前这条河边上钓鱼人挺多的,如今钓鱼人数大不如前。”

一名年龄较大的居民介绍,这条河连接其他河流,鱼资源相对丰富,曾经不少钓鱼人到该水域钓鱼。

但随着违规捕捞行为越来越多,导致钓鱼人的鱼获变少。

因此,前来钓鱼的人也变少了。

此外,他还发现,除布丝网捕鱼外,还有些人喜欢在河里下地笼捕鱼。

部门回应

将现场核查,加大巡查力度

“下地笼等捕鱼方式是不允许的。”

仪征市渔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水域不属于禁渔区,但不允许用地笼捕鱼。

如有人在河里安放地笼,涉嫌非法捕捞,他们将派人到现场调查核实。

市民如遇到这类情况,可第一时间向12345反映或者拨打110报警。

下一步,他们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沁茗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王沁茗介绍,在禁渔期或使用禁用的渔具捕鱼均构成违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其处以罚款,如涉及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来源|扬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