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号,一则四川绵阳游仙区的村民人在上海打工,家里的房子却被当地镇政府“误拆”的新闻,冲上了全国的热搜。引发大家强烈的关注和讨论,为什么在房主不在家,没有经过任何事情的沟通还有通知之前,就进行房屋的强拆呢?这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绵阳游仙区当地的村民老杨和爱人远在上海打工,由于已经和儿子分户,他和妻子平时在家的时候,就住在他名下的房子,由于长时间没有在家,他安装了监控,时不时看看家里的情况。但偶然发现自己的旧房子正在被一伙人用挖掘机进行拆除,并且以极快的速度就将老房子夷为平地。老杨和爱人在发现情况以后,马上从上海赶回老家。
看到面前的一片杂乱,老杨怎么也想不到,为什么同一片区域,拆掉的只有他们一家。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有媒体就老杨老房子被强拆一事,咨询了绵阳游仙区信义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得到的回复是,是施工方的工作人员搞错了,以为老杨的旧房子已经之前得到的“经济补偿”,所以对老杨的旧房子进行拆除,这是一场误会。对于当地镇政府的回应,老杨极力否认,真实情况并非如此。
老杨说他和儿子早就分户,旧房子就是在他的名下,自己还有房产证可以证明。他认为镇政府相关人员的做法是违法。当时在监控里面看到有人在拆他的房子,他第一时间就打电话联系所在村子的干部,询问为何要拆掉他的房子,但村干部表示并不清楚,也没有接到任何的通知,后来他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警方经过查询以后,告诉老杨,他的房子是交通局安排拆的,因为老杨所在的位置需要重新修路,但老杨之前没有收到任何的协商通知,也没有得到任何的经济补偿,对此,镇政府表示是修路的施工队搞错了,属于“误拆”,对于这样的说法,老杨回应是他所在的村小组只有他一个人的房子被拆了,肯定不存在误拆,而是有人刻意这样做。如果老杨的说法是事实的话,这不是误拆就是实实在在的强拆啊?难道就如此霸道了吗?
针对这个事情,有专业律师指出,当地在征收房屋之前应该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如果当地在没有进行任何的协商和赔偿到位的情况下,强行拆掉了老杨的房子,不管是强拆还是误拆,组织拆除房子的单位都是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对此,老杨可以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法律责任。截止目前,当地没有针对事情进行对外的通报,但即使这个事情是属于误拆,当地也应该给予应有的赔偿啊,大家怎么看这个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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