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达尔富尔冲突,乌克兰危机,利比亚内战还是在最近对杜特尔特的逮捕令上,无不体现了海牙国际刑事法院双标的原则。
表面上说为了全世界的公平公正,暗地里却唯美西方马首是瞻,被多国指责也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好像在向全世界炫耀,背后就是有美国在撑腰。
眼看着这群世界警察越来越无法无天,中国不再忍让,带领60国成立了一个新的世界组织,致力于以和平方式解决各国之间的矛盾。
消息一出,立马就有海牙成员退群!
01
2023年的慕尼黑安全会议上,我国外交部长王毅公布了《全球安全倡议概念文件》。
这份文件归纳起来表达的含义很简单明确,支持联合国对全球安全治理的核心作用,中国愿意努力促进大国协调和良性互动,中国提议全球大国带头讲理,反对单边主义和霸权主义。
在当时这份文件得到了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的赞同,七十多个国家明确表示愿意参与。
因为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将会在香港设立国际调解院。
所以思路是很明显的,如果国际调解院成立,那么该机构就是全世界第一家,在相当长时间内也可能是唯一一家,专门以调解为解决国际争端主要方式的政府间国际法律组织。
在此之前,全世界不是没有类似的仲裁机构。
比如国际刑事法院,比如海牙国际法庭,没错这是两个机构,只是都在海牙。
但是这些机构的模式往往是单纯的你输我赢,零和博弈,其中是有着巨大的局限性的,而国际调解院是超越这种局限性的,也可以为各国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提供全新的选择。
直到现在,国际调解院也并没有明确定义自身的调解范围,也就是说无论是经济纠纷,政治纠纷,领土摩擦还是军事摩擦,都适用于其工作范围。
而《全球安全倡议概念文件》中的倡议,其实就是在为这个国际调解院铺路。
那么问题来了,建立这个国际调解院,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02
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权力,就是制定规则的权力,美国和欧洲依靠工业国家的先发优势,享受了近两百年的规则制定权的红利。
事实上我们今天的国际法框架,甚至包括联合国这个框架,都是西方所制定的,简单说这就是雅尔塔体系。
中国曾经是雅尔塔体系的受害者,但是我们用了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逐渐让我们成为了这个体系的受益者,这是我们曾经的思路。
在不改变原有规则体系的情况下,尽可能的维护自身的利益。而现在我们已经超越了这种思路,逐渐尝试成为规则的制定者。
这是一个颠覆性的改变,绝非只是“扳倒了国际刑事法院”那么简单。
而国际刑事法院,该机构和海牙国际法庭是两个东西,国际刑事法院是基于《罗马规约》于2002年成立的一个“年轻的机构”,并非一个联合国下属机构。
且是除了巴西和尼日利亚之外,包括中美俄印巴等所有人口大国都不是其成员国。
03
该机构是目前全球唯一一个有管辖权起诉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的个人常设国际法院。
通俗来说,就是他们只能管四个罪,也只能起诉个人。但是事实上,国际刑事法院只为欧洲的意识形态而服务。
比如在苏丹达尔富尔危机中,国际刑事法院就只调查政府军,同时对苏丹总统巴希尔签发了逮捕令。
然而却完全不顾反政府武装的反人类行为,这场冲突导致30万人死亡,但是这个结果是战争双方所共同造成的。
而国际刑事法院不查,就是因为反政府武装是西方国家自己煽动的,目的就是为了削弱中国对苏丹石油出口的影响力。
利比亚内战期间也是如此,国际刑事法院只签发对卡扎菲和他儿子的逮捕令,但是对北约对利比亚的狂轰滥炸而全然不顾。
乌克兰危机同样如此,国际刑事法院在2015年发布了乌克兰前政府,即亚努科维奇政府对其国民犯下“战争罪”以及俄罗斯对乌克兰犯有“侵略罪”。
但是却全然不提乌克兰反对派上台之后,对乌东地区俄族人的有组织清洗,以及对前政府成员的大规模迫害。
毫无疑问,这就是纯粹的双重标准,值得一提的是,国际刑事法院并非美国控制的一个机构,而是欧洲控制的机构。
事实上该机构也调查了英国,美国以及澳大利亚在阿富汗和伊拉克所犯的战争罪行,并且确实发布了一些调查报告,这算是他们所做的为数不多的好事。
但是这一事件本身同样也能体现出国际刑事法院的双标之处,因为该机构绝口不提同样参与了伊拉克战争的法军,以及参与了阿富汗战争的德军在战场上所犯罪行。
所以这样的机构,确实没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匈牙利就在中国宣布成立国际调解院之后,迅速通过决议退出了国际刑事法院,想必在未来,选择这么做的国家肯定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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