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晓”行动(十一)|初夏亮剑,“执”守民生
初夏亮剑
“执”守民生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5月22日凌晨,永春法院执行局再度集结警力,针对欠薪、人身损害、小额债权纠纷及部分刑事财产性案件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1
迅驰:险些“擦肩而过”的和解
执行干警在清晨时集结完毕,根据前期调查摸排的线索,首先来到被执行人吴某的住所。黄某与吴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永春法院一审判决吴某需支付黄某劳动报酬60000元。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后,吴某始终消极应对甚至逃避执行,导致案件迟迟未能执行到位。
根据吴某早出晚归的作息习惯,行动当天,执行干警首先赶赴其家中。此时吴某正准备出门,双方险些“擦肩而过”。执行干警随即将吴某拘传至院,经耐心劝说与释法明理,吴某表示愿意偿还部分款项,并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与黄某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最终吴某一次性交付30000元,此案以和解方式顺利结案,实现清晨 “追薪” 成功。
2
接力:警庭直联破困局
一都、横口、下洋、坑仔口、玉斗等乡镇位于永春县西北部,离县城距离较远。此次行动中依托“警庭直联”,永春法院执行局与下洋法庭“接力”拘传到被执行人王某,成功执结了一起被执行人长期躲避执行的借款纠纷案件。
“我现在确实困难,能不能再宽限几天?”被强制拘传到法庭后,被执行人王某仍心存侥幸,试图拖延。申请人赵某见状情绪激动,指责道:“你上次也是这么说的,过几天就‘人间蒸发’了!”,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尖锐,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下洋法庭积极派员协助执行干警共同调解,在历经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说理以及执行法官强制拘留的威慑压力下,王某最终筹措钱款2000元支付给申请人,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3
织网:遍布全域的“抓手”
申请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郭某合同纠纷一案,因郭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为顺利追回欠款,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郭某财产线索及行踪下落。行动前夕,执行干警接到举报,获悉郭某近期出现在永春县下洋镇某村。
经对举报线索分析研判,执行干警精准锁定郭某行踪后将其拘传到院。到案后,经执行法官多次释法劝说,郭某仍然情绪激动、抗拒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此时郭某虽追悔莫及,但已为时已晚。
行动以来
共拘传被执行人11人,拘留2人
查封房产1处
执行完毕10件,执行和解2件
执行到位金额53.25万元
“小标的”关乎“大民生”,永春法院执行局将持续秉持“小案不小办”原则,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威慑,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兑现司法为民承诺。
来源:永春法院
供稿:周珍妮 编辑:汪培清、郑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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