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有网友发帖称,“这玩笑可开大了”,江苏的李女士,因为和客户聊天时发了一句“我不吃,我要钱”,被公司直接开除,李女士欲哭无泪:我只是玩个网络梗,没想到会这样。

公司认为李女士这样的做法构成“索贿”,违反了规章制度,李女士不服气,随后起诉公司要求赔偿,法院经过审理,发现事实确实如此,李女士的做法违反了基本的职业道德,驳回了她的全部请求。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据媒体报道,前不久,江苏的李女士被公司开除,理由是:客户为了答谢她,想请她吃饭,结果她回复:“我不吃,我要钱”。公司认为李女士的行为构成“索贿”,违反规章制度,于是和其解除了劳动关系。

李女士不服,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李女士表示,只是在说网络梗,并没有索贿的意思。法院审理认为,李女士的行为已明显违反了基本的职业道德,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最终驳回了她的全部诉讼请求

针对此事,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以开玩笑的名义说出最认真的话。

有网友认为,认真起来她说开玩笑,以为是开完笑她认真。进可攻,退可守呀。这算又当又立不?

  • 这起事件的发生,确实让人匪夷所思。

客户主动示好要请客,按说客气拒绝或者约个普通饭局都正常。可她回这么一句,我要钱,公司说这是“索贿”。不是没有道理。

李女士说自己是玩网络梗,显然是站不住脚的。职场不是朋友圈,客户也不是闺蜜。人家正儿八经表达感谢,你回个“我要钱”,哪怕心里没那意思,传到客户耳朵里会不会觉得你暗示啥?

而且,这件事居然被公司知道了,说明是从客户那传出去的。这也说明,客户并不认为这是开玩笑,并且已经给客户带来巨大的困扰。

因此,公司怕影响声誉,按规章制度处理,虽说看着严,可从企业管理角度看,显然有必要。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判词里有句关键话:“违反基本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显然不光是不贪不占,还有跟客户相处的分寸感。让客户觉得不舒服,甚至让公司担风险,这也是违背职业道德的一种。

这起事件的发生,给所有职场人警醒,工作中“谨言慎行”这四个字,从来都不过时。哪怕是开玩笑,也不能开错对象!!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