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

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202个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授予3316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授予4688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授予798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称号,授予890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授予60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239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云南省入选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的城市、村镇、单位、家庭、校园名单分别如下——

祝贺以上城市、村镇、单位、家庭和学校

来源:文明云南

编辑:郑惠

一审:李力

二审:位伟锋

三审:管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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