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青海省法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和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泽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尚成财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青海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筹建工作,宣读了省委政法委《关于青海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委员人选的批复》及青海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委员名单,并向各位委员颁发聘书,委员代表分别作了发言。

会议强调,成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实施法官惩戒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改革要求,是保障法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法治要求,有利于通过科学准确审查认定、严格依纪依法追责惩戒,实现严肃追责与依法保护的有机统一,促进广大法官知责履责、依法办案,保障严格公正司法。

委员代表发言

随后召开的青海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产生了第一届青海省法官惩戒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审议通过了《青海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和《青海省法官惩戒办法(试行)》。要求各位委员要做到严之又严、慎之又慎,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依规把承担法官队伍建设重要责任的法官惩戒工作做深做实,确保法官惩戒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纪法效果有机统一,更好维护司法公信、司法权威。

青海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委员,省高级法院院级领导,机关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西宁铁路运输法院全体干警通过视频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省纪委监委驻省高级法院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应邀参加会议。

来源:青海高院

编辑:苗 艳

审核:冯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