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50期三川汇文化科技
近日,山东省科技厅等11部门印发了《山东省文化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25—2027年)》。目标到2027年突破20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关键技术,打造虚实融合、多维视听、数字跨界等10个以上标杆应用场景,培育20家左右具有山东特色的文化和科技融合重点企业,将山东建设成全国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新高地。以下是政策解读、一图读懂、计划全文。
编审| 时光
编辑| 半岛
来源|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近日,省科技厅等11部门印发了《山东省文化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为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引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文化强省建设,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技术专家等组成工作专班,在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国办发〔2025〕4号)有关部署要求和先进省份经验做法,广泛征求省直有关部门、骨干企业、高校院所等意见建议,以及听取高水平专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行动计划》,文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部门联合发文形式印发实施。
二、总体考虑
(一)强化需求导向。针对文化和科技交叉融合发展新趋势,聚焦文化创作、传播、体验等关键环节,围绕博物馆、剧院、历史遗址等文化空间数智化需求,充分发挥全省创新资源富集和文化底蕴深厚的双重优势,以科技创新为引擎驱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聚焦重点任务。以新技术、新装备、新载体、新场景、新业态五项重点任务为主线,构建起全链条贯通、全要素集聚、全周期服务的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格局,为助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创新动能。
(三)强化统筹协调。坚持“四链”融合,从项目、平台、人才、金融等多个方面统筹推进,强化部门协同、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为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
三、主要内容
文件包括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推进三部分。
(一)主要目标。到2027年,突破20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关键技术,打造虚实融合、多维视听、数字跨界等10个以上标杆应用场景,培育20家左右具有山东特色的文化和科技融合重点企业,将山东建设成全国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新高地。
(二)重点任务。共部署实施新技术突破行动、新装备攻坚行动、新载体创新行动、新场景拓展行动、新业态培优行动等五大行动,提出17项具体任务。
(三)组织推进。从形成协同工作合力、优化创新资源统筹、强化产业创新主体、加大人才服务保障等4个方面加强组织推进,形成分工协同、聚力推进的局面,确保行动计划落地见效。
一图读懂 | 《山东省文化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25—2027年)》
关于印发《山东省文化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鲁科字〔2025〕51号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文化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大数据局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5年5月13日
《山东省文化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25—2027年)》全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引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发挥山东省文化资源优势,以发展文化新质生产力为目标,以催生文化科技领域新技术、新装备、新载体、新场景、新业态为主线,健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产业科技创新体系,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协同创新,形成更多新的文化产业增长点,文化强省建设迈向新台阶。到2027年,围绕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突破20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关键技术,打造10个以上标杆应用场景,培育20家左右具有山东特色的文化和科技融合重点企业,努力将山东建设成为全国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新高地。
二、重点任务
(一)聚力突破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新技术”。
1.前沿交叉技术。针对文化和科技多领域、多学科、多层次交叉融合发展新趋势,推进多模态大模型、具身智能等人工智能技术研究;推进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数字安全技术研究;推进元宇宙、数字人等虚拟现实技术研究,推动各类前沿交叉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创新发展。(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2.关键共性技术。聚焦文化创作、传播、体验等关键环节,开展文生分镜、文生视频、文生数字人、三维目标及场景生成等技术研发;开展5G与超高清视频传输、视频压缩等技术研发;开展基于多维用户情感画像的个性化推荐、对话式推荐等技术研发,推进通用技术在文化产业中的大范围应用。(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3.系统集成技术。围绕博物馆、剧院、历史遗址等文化空间数智化需求,建立系统集成标准,开放接口,形成工具集,完善文化技术标准化体系和产业评估体系,构建高效、智能、互动的文化科技生态系统。(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聚力研发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新装备”。
1.新型交互装备。突破近眼显示、感知交互等技术,研发VR(虚拟现实)一体机、轻量化AR(增强现实)眼镜、高性能MR(混合现实)头显等产品;突破终端SoC(系统级芯片)、音视频处理等关键芯片,研发无线耳机、MEMS声学传感器等产品,推动新型交互终端在文化产业领域应用。(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2.新型显示装备。突破激光显示器件、FSC—LCD(场时序彩色液晶显示器)、巨量转移、硅基OLED等技术,研制显示芯片、RGB—Mini LED、Mini LED直显、激光光学膜片、近眼显示等产品,实现超高清、大色域、高亮度的文化领域高保真视频图像再现。(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新型智能装备。突破运动规划与控制、高精度建图定位、关节与灵巧手等技术,研制关节模组、导航模型、外骨骼机器人、无人机等产品,加强“行者泰山”等新产品推广应用,赋能编队表演、景区服务、导览观光等文化创意活动。(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聚力打造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新载体”。
1.文化产业创新平台。面向文化和科技融合重点领域,有序布局省级科创平台。充分发挥国家高端智能化家用电器创新中心、国家虚拟现实创新中心(青岛)、先进光场显示芯片与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环境与社会考古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高能级平台作用,引领文化产业创新创造。(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2.文化数据应用平台。进行高精度数据采集、标注、解构和重构,加快建设山东文化数据库、文物数据库、考古数据库、博物馆藏品数据库,研发齐鲁文化大模型。建强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青岛文化产权交易中心等,推动文化资源拥有者和文化企业对接交易合作。(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大数据局)
3.文化重大基础设施。推动文化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提高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等文化场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普及虚拟展厅、高清直播、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服务,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与拓展。支持景区沉浸式演艺空间建设,提升景区数字演艺智慧化水平。(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
4.文化科技产业园区。高水平建设光电、新型显示、虚拟现实、智能硬件等领域专业化、特色化园区,促进文化科技产业集聚发展,推动中国广电·青岛5G高新视频实验园区打造国家级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广电局)
(四)聚力拓展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新场景”。
1.虚实融合场景。聚焦国际孔子文化节等重大活动,策划一系列文化和科技融合活动,提升活动交互体验感。应用全息影像、裸眼3D、行走重定位等技术,围绕三孔文化、墨子文化、齐文化、红色文化、海洋文化、黄河文化等打造10个以上数字化标杆场景,赋能“好客山东 好品山东”品牌建设。(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2.多维视听场景。集成新型显示、智能感知、人机交互等技术,提升交互屏、电子白板、LED大屏、激光投影、电子导览、VR/AR/MR等产品性能,服务智慧景区、博物馆、美术馆多维视听导览、艺术沉浸式展览等行业场景需求。(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3.数字跨界场景。加大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真实感渲染技术在新闻信息、广播影视、传统戏剧、出版发行、娱乐服务中的应用,支撑智能播报、数字演艺大厅、智能印刷、融媒体等场景应用。(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
(五)聚力发展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新业态”。
1.文保考古产业。综合运用数字化采集、新材料保护等技术,加强文物保护、史料(史志)数字化建设,提高数字化修复水平。实施“全球汉籍合璧工程”“石刻碑文大系工程”,加强古籍典藏等的保护、修复和传承。运用田野考古和海洋考古新型探测、发掘、分析及保护技术,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海岱考古”重大项目,提升山东省考古文化资源价值的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2.智慧文旅产业。鼓励运用三维重建、空间智能、数字孪生等技术,开发3—5款沉浸式全景在线“云游”产品。加强智慧场馆和山东公共文化云建设,优化“好客山东 云游齐鲁”等智慧文旅平台。实施“齐鲁文化基因解码利用工程”,培育沉浸体验、数字演艺、电竞文旅、低空文旅等智慧文旅新业态。(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
3.影视动漫产业。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云端制作、虚拟拍摄等技术在影视制作中的应用,建成国内领先的XR(扩展现实)虚拟摄影棚,打造我国影视数字“智”作新高地。支持青岛东方影都、沂蒙红色影视基地、德州乐陵影视城、北方微短剧基地(藏马山)等发展。加快直播、短视频产业发展,促进网络游戏、动漫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4.数字创意产业。大力发展数字出版、数字娱乐、云设计等新业态。推动人机交互、动作捕捉、智能穿戴等新技术在动漫游戏业应用,构建研发和产业矩阵,支持济南、青岛打造动漫游戏产业集聚区。推动大模型技术在优质文化内容生成、生产环节应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推动数字化赋能“山东手造”创新发展,打造文化特色IP。(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组织推进
(一)形成协同工作合力。加强工作统筹和协作,形成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大数据局、省广电局等多部门参与的文化科技融合工作合力,促进资源要素整合和共享。(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大数据局、省广电局)
(二)优化创新资源统筹。鼓励科技创新引领的文化原创性、应用性、场景类、生活化、创作展示、文化传播、“人工智能+”、跨界融合等研究。(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将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重点支持范围,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每年实施不少于20项融合创新项目。发挥山东科技大市场资源汇聚作用,常态化开展“山东好成果”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专项路演。(牵头单位:省科技厅)持续推动“百亿惠千企”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强化产业创新主体。实施文化科技领域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文化科技领域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认定一批文化科技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发挥好“算力券”“创新券”作用,降低企业用算、创新成本,助力科技型文化企业数字化发展。(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局)支持文化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研发费用后补助。(牵头单位:省科技厅)支持有能力的企业承担文化领域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加大人才服务保障。持续优化泰山人才工程布局,支持文化科技领域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依托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支持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推广“校聘企用”人才共引共育共用新模式,引进文化科技领域青年科技人才,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到企业发挥作用。(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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