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兰州市地下车库(车位)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条件和具体办理流程。

据了解,本实施细则所称地下车库车位),是指符合规划要求、具备独立空间且未计入公摊面积的机动车停放单元,包括:与地上建筑物同步开发建设的地下配建车库(车位);独立开发建设的单建地下车库(车位)。机械车位及人防车位不纳入本细则登记范围。为业主办理地下车库(车位)《不动产权证书》的程序为,首先需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地下车库(车位)的首次登记(即“大证”),之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销售手续,最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业主共同申请,为业主办理地下车库(车位)的转移登记(即“小证”)。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地下车库(车位),可依法转让、出租和抵押。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马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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