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外出送货后,发现妻子迟迟没有回家,寻找无果后报警,警察发现妻子和另一名男子有不正当关系,尸体在该男子的越野车里,妻子的嘴里还有大量农药,自杀还是他杀。(案件来源:红星新闻)
生活在浏阳市1978年出生的李涛,和同年出生的孙丽认识后,很快走上了婚姻的殿堂。二人把家安在了李涛的村里,为了有更好的生活,李涛经常帮人外出送货。
罗某某和李涛夫妻是同一个村的,2021年的一天,罗某某找到孙丽,让孙丽帮他外甥说谋,因李涛经常不在家,一来二去,二人背着李涛发生了关系。
2024年7月16日晚上,李涛送货回到家中,平时妻子都在家里等着他,可是这天李涛没有见到妻子,他打妻子电话,妻子也不接,找了妻子可能去的地方,也没有找到,时间越来越晚,李涛越来越担心,无奈之下,他选择了报警。
警察很快来到了李涛的村里,对李涛的妻子进行了查找。第二天下午,孙丽的尸体被警察发现,发现地点是在罗某某的越野车上。
于是警察就对罗某某展开了调查,罗某某供认,是自己杀了孙丽。二人在发展为情人关系后,维持了几年时间,在2024年的3月,二人的感情出现了问题,经常为小事争吵不休。
2024年7月16日的晚上,罗某某驾驶越野车将孙丽约出来,二人来到浏阳市某三岔路口处,发生了关系。事后,孙丽不想回家,让罗某某开车带其她到周围转转,罗某某看时间不早了,自己也有家庭,想着回家,于是拒绝了孙丽,孙丽开始和罗某某争吵。罗某某很生气,爬到孙丽所坐的副驾驶位,将靠背放平,压在其身上,双手掐住孙丽的脖子,四、五分钟后,罗某某放开双手,孙丽动了动,罗某某发现孙丽未死亡后,又用手继续掐其脖子两、三分钟,并捂住其口鼻,孙丽没有了动静。
冲动后的罗某某冷静下来,见人被自己掐死了,很害怕,尸体还在自己车上,于是驾车返回村里准备将尸体放置在钟家附近。回去途中,罗某某捡到三瓶农药,向孙丽嘴里灌农药,企图制造其自杀的假象。
罗某某自己也喝下农药,但是罗某某并没有自杀成,于是驾车载着孙丽的尸体来到长沙县的一处公墓。17日上午,罗某某购买农药返回公墓,再次喝农药自杀未果,又购买绳子和美工刀,准备下午上吊自杀。当日13时许,民警在该公墓处将罗某某抓获。经鉴定,被害人孙丽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婚外情引发的杀人案件,罗某某自己也结婚了,还有两个女儿。事情发生后,李涛的岳父母也遭受不了打击,岳父更是病倒了,情况比较严重。
公安机关以罗某某涉嫌故意杀人对罗某某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检方认为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提起了公诉。
检方对罗某某的杀人行为认定为是争吵后的临时起意,但李涛认为农药不太可能被随意捡到,而是罗某某事先准备了农药,预谋杀人,不是临时起意。
那么,到底是预谋杀人还是临时起意呢。二者有什么区别呢?
一般来说,预谋杀人都是经过长时间的策划、准备,有明确的杀人意图,并积极追求结果,通常会被视为“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
临时起意,是因突发矛盾、情绪失控等触发,多因发生争吵,工具多为随手取得,通常会视为“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
在《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也规定:对预谋杀人、报复杀人等,应从严惩处;对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突发性犯罪,可酌情从宽。
本案当中,罗某某自己供认,当天二人还发生了关系,系因争吵后发生矛盾,罗某某情绪失控才杀死了孙丽。司法鉴定机构也证实了罗某某的这一说法,认为孙丽的死亡原因,系机械性窒息死亡。也就是说是被罗某某掐住脖子,捂住口鼻而死,并不是被灌了农药而死。
综上,笔者也认为罗某某的行为更符合临时起意的故意杀人。本案起诉到法院后,并没有作出最终判决,但罗某某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会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有网友认为,罗某某罪大恶极,应当判处死刑,也有网友认为,孙丽婚内出轨,罗某某激情杀人,应当判处无期徒刑。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对本案如何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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