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工人的圈子里,常听到 “工会是咱打工人的娘家” 这句话。可静下心来琢磨,这个 “娘家” 对工人真的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了吗?今天,咱就来唠唠这个话题。
从理论上讲,工会的职责那是相当明确的。它身负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重任,要通过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等方式,为咱打工人争取合理的工资待遇、良好的工作环境,在劳动纠纷中为工人撑腰。就拿集体谈判来说,理想状态下,工会代表咱广大员工和企业谈判,能让大伙工资涨一涨、福利提一提,工作环境也能更安全舒适。可现实是不是这样呢?
看看身边的情况,在一些体制内单位,工会的存在感还算强些。逢年过节,员工能收到工会发的慰问品;时不时还能参加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像运动会、文艺演出啥的,也能感受到工会在关心职工生活。但把目光投向广大私企,那情况可就不太乐观了。好多私企员工,对工会几乎没啥感觉,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所在企业有没有工会。就算知道有,也觉得这工会好像和自己没啥关系,遇到权益被侵害,压根不会想到去找工会帮忙。为啥会这样呢?
有人吐槽,工会作为官方组织,管理层大多是公职人员或者企业高层兼任,普通员工代表少得可怜,就算有那么一两个,在决策时也没啥话语权。这就导致工会在日常工作中,似乎更关注会费管理、行政事务这些事儿,一到维护工人权益的关键时刻,往往就 “掉链子”。比如,有的企业随意延长员工工作时间,还不给加班费,按照道理,工会应该站出来为员工争取合理的加班报酬,可现实中,工会却常常选择沉默。
当然,也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说工会完全没起到保护作用。在有些地区,工会还是实实在在为工人做了不少实事的。像河南省洛阳市,为了解决环卫工人吃早餐难的问题,当地工会联合财政和环卫企业,给早班一线环卫工人提供免费早餐,这事儿就做得很暖心。还有一些地方工会,在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方面下了不少功夫。每到岁末年初,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清欠行动,让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能拿到应得的报酬,不至于过年都没钱回家。
而且,随着时代发展,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也在不断探索新方式。比如,加大源头参与力度,积极推进涉及职工权益的劳动领域立法。全总参与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诸多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从源头上为劳动者权益保驾护航。各级工会还建起了不少 “职工专属” 法律服务队伍,像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已经达到 1.32 万个。通过 “尊法守法・携手筑梦” 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帮助了大量农民工,挽回了不少经济损失。
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工会也有自己的 “大招”,那就是开展集体协商。从试点探索到全面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矛盾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如今,全国各地都在广泛开展集体协商 “集中要约行动”,2023 年末,全国报送人社部门审查并在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累计 105 万份,覆盖职工达 1 亿人。这说明,只要工会积极作为,在维护职工权益上还是能取得显著成效的。
话说回来,为啥很多打工人还是感觉工会 “不给力” 呢?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信息不对称。很多工人压根不了解工会的职能和作用,也不知道该怎么通过工会维护自己的权益。就算知道工会能帮忙,也不清楚具体的操作流程。另外,部分工会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可能还不够灵活,和职工群众的沟通不够紧密,没有真正深入到工人中间,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
工会作为打工人的 “娘家”,在保护工人权益方面,有做得好的地方,也存在一些不足。要想真正赢得广大打工人的信任和认可,工会还得加把劲。一方面,要加强自身建设,让更多普通员工能参与到工会管理中来,增强工会在维护权益方面的话语权;另一方面,得加大宣传力度,让工人清楚知道工会能为他们做什么、怎么做。只有这样,当工人遇到权益被侵害时,才会第一时间想到这个 “娘家”,工会也才能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保护作用,成为打工人心中实实在在的依靠。广大工友们,你们对工会又有怎样的看法和期待呢?欢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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