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份,陕西榆林市定边县的一位村民突然来报警:他在用机井抽水的时候,发现了一具女性的尸体。
警方赶紧派人过去调查,结果发现死者是一位年纪在20岁上下的少女。
她的腹中,已经有了成型的胎儿。警方通过基因比对技术,对几个村子进行了大规模的排查,结果很快锁定了嫌疑人。
此人是个45岁的老光棍,而他杀人的原因,居然是为了一百块钱。
此人到底是谁?为何会做出如此丧心病狂之事?
这些,还要从一起离奇的失踪案说起。
榆林市定边县,是一个经济上并不突出、但民风淳朴的地方。
相比起那些大城市,这里的孩子更老实,也更规矩。
尤其是一个姓郑的女高中生,虽然学习成绩一般,但是很注意遵守课堂,也乐于助人,是个有口皆碑的好孩子。
2013年时,她已经17岁了,虽算不上相貌出众,但也是亭亭玉立。
然而,在8月13日这天,学校的老师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
电话号码老师并不认识,但是里面的声音他却很熟悉,正是郑某。郑某表示,自己生了病,想请一个礼拜的假。
紧接着,一个很成熟的男性声音就出现了。他自称是郑某的父亲,希望老师能够准假。
学生得病,老师也很着急,于是他批了郑某的假,并让她的父亲第二天把假条给学校送来。
然而,老师在第二天等了一天,没有任何人来送假条。
接下来的第二天、第三天,情况依旧如此。老师察觉不对,赶紧按照旧的号码,给郑某的父亲拨去了电话。
而郑某的父亲一听,当时便着急了起来。他表示,自己并没有给女儿请假,而且这两天自己也没有女儿的消息。
老师的心中一沉,赶紧约了郑某的家长,到派出所报案。家和学校两头不见人,老师和家长都感觉,郑某这是失踪了。
警察接到报案后,很快就展开了调查。
警察发现那个陌生的电话号码,自开通后只使用了4次,除了打给老师的那一次,剩下的电话都是拨给郑某的。
很显然,这次的失踪事件,郑某应该是策划者之一。
他们立刻询问了郑某的老师和父亲,说这个孩子在之前,是不是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有没有早恋的情况?老师和家长都予以了否认。
警察做了笔录后,很快就将郑某的资料上传失踪人员数据库,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搜索。
结果这一找,就是10个月的时间,郑某仿佛在人间消失了,哪里都没有她的消息。
时间来到了第二年的6月份,正如我们开头所说,一位农民在用机井抽水时,突然发现水泵堵住了。
当他去查看的时候,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只见一具腐烂的身体,随着水流被吸了出来。
她的一只手,正好卡在了水泵的缝隙中。农民顾不上干活,赶紧去公安局报案。
警察迅速赶到了现场,他们拿来了破拆工具,打开了机井。
当尸体被彻底取出来之后,人们这才发现,女士的脖子和下体,都连着一个什么东西。
她脖子上挂的,是一根麻绳,麻绳的另一端拴着一块石头;而下体上连着的,竟然是一根脐带,脐带的另一头,连着一具已经成型的胎儿尸体。
看着这个场景,村民们义愤填膺,纷纷指责凶手心狠手辣,连孕妇都不放过。
他们希望警察尽快破案,好将凶手绳之以法。警察当然会尽心办案,但他们首先要搞清楚,这具女尸到底是谁。
经过初步检查,法医得出了结论:死者是一个二十岁上下的少女,胎儿发育已经六个月了。
她被丢进机井的时候,已经死亡,所以并没有溺亡的痕迹。通过尸体腐烂的程度来看,她应该是大约一年前遇害的。
这些信息,很快就被汇总到了警察那里。警察立刻想到,她会不会就是失踪了10个月的郑某?
警察立刻对尸体的组织进行了采样,然后与郑某父母的DNA做比对。
结果发现,死者就是郑某无疑。这个消息,让郑某的父母如遭雷击。
本来他们还幻想着,有一天女儿能回来,可如今,一切都成为了泡影。
在安抚郑某父母的同时,刑警对所有线索进行了梳理。
他们认为,郑某给老师打电话请假,可能就是要去医院打掉胎儿。
那么电话中的那个男人,很可能就是胎儿的父亲。这样的话,一切就解释得通了。
而且还有一个可能,就是男子因为某些特殊原因,怕郑某影响到自己,所以将她杀害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个人很有可能就住在附近。
随着科技的发展,只要犯罪者在现场留有残留物,就难以逃脱法网的制裁。
而在这个案子中,胎儿就是那个人最大的“残留物”。
警方很快就在胎儿的骨头中提取到了组织样本,然后就对附近的几个村子进行了拉网式的采样调查。
结果发现,郑某的邻居陈某,可以确定为胎儿的父亲。
这个消息,让郑某的父母感到不可思议。
这个陈某已经45岁了,相貌和举止并不出众,也没有什么钱,女儿怎么会和他有了孩子?
杀害女儿的人,又是不是这个陈某呢?
警方很快就把陈某传唤了过来,面对如山铁证,陈某坦然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他告诉警察,这一切的开始,竟然是因为一百块钱。
原来,陈某和郑某早就相识。陈某是个老光棍,长年在外,早就对处于花季的郑某垂涎三尺。
就在2013年的春节之后,郑某突然找到陈某,提出要借三十块钱应急。
陈某色眯眯地看着郑某,提出了一个要求:只要郑某能“陪”自己一下,他就给郑某一百块钱。否则,三十块也不借。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作为乖乖女的郑某竟然同意了,两人就在陈某的家里发生了关系。
事后,陈某给了郑某一百元钱。本来一切就应该这样完了,但是陈某食髓知味,多次要求郑某来“陪”自己。
郑某怕事情败露,只能同意。结果一来二去,郑某竟然怀孕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郑某腹中的胎儿逐渐成型。
到了六个月的时候,郑某逐渐显怀,瞒不住了。
于是,郑某在开学之前,把陈某叫到学校附近,让他帮自己遮掩。
于是,就有了二人给学校打电话请假的情况。这之后,郑某便要求陈某拿钱,给自己打胎。
得知郑某怀了自己的孩子,陈某的心情是很复杂的。
他想过和郑某结婚,然后把孩子生下来,这样自己也能有个后代。
但同时,他也知道自己的情况,也知道郑某的父母绝不会同意。
无奈之下,他只能带着郑某回家拿钱。但是,郑某的心情极差,与陈某发生了口角。
陈某心头火起,掐住了郑某的脖子。等他冷静下来才发现,郑某已经死了。
陈某惊慌之下,没有到公安局自首,反而决定掩盖罪行。
他趁着深夜,在郑某的尸体上绑上石头,然后扔进了一口老旧的机井内。
原本他以为一切天衣无缝,可谁知一次夏耕,让他的一切罪恶曝了光。
最终,陈某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事情虽然已经解决,但留给我们的思考却相当深刻。
在西方所谓“某某自由”的思潮冲击下,中国人在这方面的谨慎程度也逐渐松动。
谁能想到,郑某这样一个看起来规规矩矩的女生,竟然会为了区区一百块钱,和45岁的老光棍发生关系。
虽然她是受害者,但是礼义廉耻的传统美德,恐怕在她的身上也早已失去了效力。
希望我们能够自觉抵制西方的有害思潮,让年轻一代能重新懂得自爱。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