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报道,河北廊坊一24岁女幼师被当街刺死。事情一经曝光,立刻冲上热搜。更加残忍的是,在她被刺杀时,她和母亲正在通话。
母亲听到她喊救命,以为她遭遇到了抢劫。但是,再次见到女儿时,她已经躺在了太平间,被刺了13刀,刀刀致命。
凶手是一个30多岁的男子,说的是患有精神病,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可能会被判无责,他们对这个结果不能接受,要求判行凶者死刑。
事发时间是2025年2月26日,被当街刺死的女子叫周易,她是大学毕业后,到了廊坊一家幼儿园当老师的,工作没几年。
本来她放学后和同事约好,是要一起去游泳的。想要先回宿舍收拾一下东西,在回宿舍的路上,她和妈妈通电话。
还说过几天就是三八妇女节了,可以陪着母亲过节。
可是,后来她听到女儿说,我给你,我给你,我都给你。紧接着就是女儿喊救命,那种声音带着恐惧。她以为女儿遭受了抢劫,之后女儿就失去了联系,她只能让大女儿过去看看。
大女儿也是在廊坊工作,距离周易不远,等到大女儿赶过去,周易已经被拉到了太平间,她身上的13刀,刀刀毙命。
而且凶手还是用的那种大长刀,背在背上的。
周易的姐姐,在太平间看到妹妹的尸体,看到身上的刀口,她多么希望自己能早知道一些,早赶到妹妹身边,能替妹妹挡上两刀,妹妹也不至于死的那么惨。周易的去世,给他们造成了很大的打击,他们都要求严惩凶手。
周易妈妈的讲述说,凶手选择周易下手,就是因为周易长得比较弱小,看起来对任何人造不成威胁,认为凶手是有预谋的挑选中了她的女儿。
再就是凶手杀人后,清洗了刀上的血,手上的血。认为这就是一起预谋已久,而且事后还打算隐瞒的真相的杀人事件。
凶手被逮捕了,但是她们被告知,凶手是精神病患者,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杀人的时候,正在病发期。
对于这个说法,他们不能认可,认为凶手特别的凶残,一定要为其行为付出代价,杀人后还知道清洗刀上的血,怎么会是精神疾病患者?
他们要求再次对凶手做精神鉴定,要为善良乐观的女儿讨回公道。
一定要严惩那个恶魔。
5月23日,廊坊警方也回应了这件事,说当时逮捕凶手谢某某后,感觉他语无伦次,对他进行了精神方面的鉴定。
结果显示犯罪嫌疑人谢某某患精神分裂症,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受害者家属提出再次做精神鉴定,他们也开始启动程序,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杀人凶手是不是会受到惩罚?就看二次鉴定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间犯罪,应该负法律责任。
尚文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若是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就会被判无责了,不承担刑事责任,正如第一次的鉴定结果。
这是他们不能接受的。
不管怎么说,这种杀人恶魔,都应该严惩。既然他已经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后果,不管当时他杀人的时候,是不是丧失了辨识和自控能力,都应该严惩。避免再次发生这样的事情,若是不加严惩,再发生这样的事情,是不是又会造成另一个悲剧?
导致另一个家庭天人永隔?
所以对于这种恶魔,就必须严惩不贷,要么就让他的监护人带他受过,为何有病不看好他,让他四处行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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