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乐清市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案。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以超过政府指导价销售墓穴属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销售墓穴的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以超过政府指导价销售墓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本局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4000元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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