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
关于组织开展全区范围内死亡未注销户口
人员信息核查清理工作的
通 告
为认真做好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工作,确保全区人口数据真实、准确。按照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死亡未注销户口人员信息核查清理”工作,若家中有已离世但未及时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的情况,请于5月底前主动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主动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的,经派出所核实确认后,将在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后依法注销其户口。(另:为消除死亡人员亲属的后顾之忧,方便亲属办理遗产继承等相关社会事务,公安机关会按照死亡人员亲属的申请,为其出具户口注销证明。)
特此通告。
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
2025年5月20日
警方提示: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凭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向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
(一)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
(四)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
对于户主、亲属、抚养人无法履行申报注销户口登记或者查找不到死亡公民亲属的,由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申报注销户口登记。公民死亡未按规定申报户口注销的,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将会同卫生、民政、人社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确已死亡的,公安派出所将履行告知或者公示程序后依法注销户口。对于使用虚假证明材料冒用死亡人员身份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以及使用骗领居民身份证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于死亡人员亲属不依法注销死亡人员户口,骗领退休金、社保金的,将纳入信用“黑名单”,并通报有关单位和部门,依法采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来源丨户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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