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商标查询检索直接点击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5〕190号),为做好本市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复核条件: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需同时满足以下指标:

(一)专业化指标。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新申报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企业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不作要求。企业2024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二)精细化指标。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三)特色化指标。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1、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2、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五)产业链配套指标。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六)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七)其他指标。

1、申报企业应为本市2021-2023年度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企业。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对于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4、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5、确保2024年审计报告已按要求上传报备: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2023年、2022年审计报告不做强制要求。

6.审计报告中需明确披露“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否则将影响申报结果。

7.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材料,仅需如实填报相关数据。但若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仍需提供有效佐证材料。

二、申报与复核要求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1、线上申报:新申报或复核企业应在2025年6月5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zjtx.miit.gov.cn)在线填写申请书(附件1或附件3),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附件5)。

2、纸质材料报送:新申报或复核企业完成网上填报提交并初审通过后,应在线打印申请书(一式叁份),并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6月12日前报送至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二楼综合窗口(不接收邮寄)

3、纸质材料装订说明: 复核/新申报《申请书》A4纸单面打印,浅蓝色封面胶装。其中“真实性申明”处请法人签名、加盖公章,并盖封面章及骑缝章。复核/新申报《佐证材料》A4纸双面打印均可,浅黄色封面胶装,敲封面章及骑缝章。佐证材料和申请书需分开胶装

4、电子材料报送:新申报或复核企业完成网上填报提交并初审通过后,填写《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或《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电子邮箱huangjd@pudong.gov.cn或tianjing@pudong.gov.cn(二选一即可)。

注:封面“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25年6月”,“推荐单位”统一填写“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由于佐证材料内容较多,请做好清单目录,目录内标注页码。若申请书内填写了相关指标,请务必对应提供佐证材料。

三、联系方式

(一)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推进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8811102、68811105

(二)浦东新区科经委产协处

联系电话:68542671

(三)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4225003-11、64221815

四、附件材料

1.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3.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4.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佐证材料清单

附件详情请扫下方二维码

来源: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商业秘密与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及维权

联系电话: 15102177663(同微信)

联系手机:15002175268(同微信)

联系邮箱:jiyu@jiyu-ip.com

官方网站:www.jiyu-i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