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探讨数字财税法治在新质生产力背景中的重要作用,2025年5月17日,以“新质生产力背景下的数字财税法治促进与保障”为主题的2025年东方法治论坛系列研讨会第三场在复旦大学江湾校区成功举办。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法学会指导,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复旦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复旦大学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复旦大学智慧法治实验室协办。来自全国多所高校科研机构的相关领域学者以及刊界专家参加了会议,探讨如何通过法治手段促进财税制度完善并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开幕式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陈少英主持。

复旦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姜育刚代表复旦大学向各位参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他指出,党中央围绕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作出系列重要部署,财税法治建设既面临挑战、又迎来机遇,期待本次研讨会激发思考、贡献智慧,为我国数字财税法治发展注入活力。2025年是复旦大学建校一百二十周年,面向未来,复旦大学期待能够与各界同仁加强合作、共促发展。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在致辞中表示,新质生产力是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其发展离不开财税法治,财税法应当统筹财政性规范与调节性规范的两方面作用,对新质生产力实现从稳保障到促发展的跃迁。他期望各位与会专家能够在本次研讨会上积极贡献智识力量、共同促进财税法治发展。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夏咸军介绍了举办东方法治论坛系列研讨会的背景。东方法治论坛是上海市法学会重点谋划打造的高端学术平台,迄今已在理论联系实践、实践检视理论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本次研讨会是对中央有关会议精神的积极响应,推进数字财税法治发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对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复旦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赵文斌代表复旦大学法学院向指导单位的信任与支持致以谢意。他指出,复旦法学薪火相传、生生不息,近年更是在新兴技术与法律交叉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形成了资源丰富的法学交叉研究平台。面向未来,复旦大学法学院愿与各位财税法学同仁携手并进,共同推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财税法治体系。

主题报告

本次研讨会分为四个单元进行深入探讨。

第一单元

第一单元由《新华文摘》编审王青林《法学研究》常务副主编谢海定主持。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贾绍华以《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法治保障》为题发言。他指出,平台经济发展存在多重风险,亟须运用多学科知识实现综合治理。针对平台经济财税治理的现实困境,应统筹实体法、程序法层面的规则重构与制度优化,加强与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衔接,完成治理机制的创新,实现协同共治与动态监管。

复旦大学公共绩效与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牛军钰做了以《人工智能在税务领域的应用——大模型开启智慧税务新次元》为题的发言。她提出大语言模型的出现变革了内容生成方式、科学研究方式、人机交互方式以及信息获取方式,在税务领域有多元应用场景。我们一方面要积极探索AI技术的应用,同时也需要关注机器幻觉带来的风险。AI赋能税务数字化转型面临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伦理道德以及人才短缺的挑战。数字化转型是国家治理能力提升的路径,既要用AI优化“治事”,更要以制度创新优化“治制”,实现发展与治理的双向奔赴。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施正文以《当前数字经济发展中的若干税法问题》为题发言。新质生产力体现为经济的数据化和智能化,在税务领域中的应用落地需要落实到制度层面,从而为税务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传统税收体制与当前现实不完全匹配,要求对税收体制进行重构。数字经济发展对财税法治提出的全新挑战,需通过法治手段加以调适。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杜莉以《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的法治要素》为题发言。她结合OECD的TA3.0项目探讨了我国智慧税务体系建设以及税收征管改革的发展方向,指出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将带来税收遵从从“自愿遵从”向“自动遵从”转变,法律框架的更新在此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第二单元

第二单元由《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常务副主编沈丽飞主持。

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靳文辉以《金融监管法的体系化建构》为题发言,指出我国金融监管法受立法理念、立法技术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体系化不足的弊端。他进一步介绍了体系化建构的关键要素,即内在体系的金融监管法的原则及价值设定,外在体系中金融监管法的功能性概念及规则系统的设定,实践中,强调要推动价值融贯性与规则融贯性在实践中得以落实,以此实现金融安全、公平与效率的平衡。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付大学以《科技研发视角下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财税法路径》为题发言,指出新质生产力依赖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协同驱动,而财税制度则是激励和引领科技研发的基本手段。他从司托克斯科学象限模型切入,阐述了科技研发类型与新质生产力产生的内在逻辑,探讨了财税法在培育新质生产力方面的理念基础与理论根源,进一步强调培育新质生产力需要预算法对研发经费进行科学配置,以及税法对研发投入给予科学激励。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班天可以《应税行为解除后税收债务的溯及调整》为题发言,通过案例分析了涉及合同解除后退税的税收征管法、契税法等规范依据,探讨了理论上可能导致退税的诸情形,并主张采用公法上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理论构成。在实现方式上,依各税种的宗旨和设计不同,公法上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有多种实现方式,不限于退税,应当支持纳税人提起课予义务之诉,为税收调整提供更完善的法治保障。

在交流研讨环节,周序中教授提到契税与所得税在法律处理上的不一致问题,刘剑文会长则补充了税收征管法在违法多缴税款不退的规则上可能带来的危险性,施正文教授进一步从法理角度分析了征税对象消失后不应再征税的逻辑。集美大学期刊中心主任、文法学院教授程国琴从应然和实然两个层面提出税收征管应当秉承发展型财税法理念进行体系化构建,并结合实践中的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求,强调完善应税行为解除后的溯及调整可以从操作层面到制度层面进行推进。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法官童娅琼从契税核定权的问题切入,提出了利用大数据改进核定标准的建议。

第三单元

第三单元由《比较法研究》副主编丁洁琳主持。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袁康以《数据交易场所地方竞争的法律治理》为题发言,指出当前我国数据交易场所面临多重问题。地方政府政绩驱动导致数据交易场所野蛮生长而功能定位趋同且重复堆叠,地方立法分散化与合规标准差异则进一步加剧了市场区域割裂,对此需针对性地提出破解地方竞争乱象的治理路径。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唐应茂以《数字金融、“计划财政”与智慧司法的张力与协调——以网贷呆账核销诉讼为例》为题发言,结合调研经历指出传统“计划财政”规则与数字金融新质特征存在显著张力。通过回顾规则变迁,他提出现行呆账核销制度未能有效适应网贷小额化、普惠化趋势,应通过规则适配性调整,弥合财政监管滞后性与数字金融创新需求之间的鸿沟,促进金融与司法协同发展。

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王桦宇以《个人所得税法上扣缴义务人制度的反思与重构》为题发言。他以案例切入,指出制度滞后性以及现行扣缴义务人制度存在义务属性模糊、归责机制僵化及责任过重等缺陷,并从税法学理和司法实务双重角度入手,提出构建更为规范公平的扣缴义务人制度,通过制度优化平衡征管效能与纳税人权利保护。

交流环节中,施正文教授同与会人员探讨了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的本质区别,指出自然人作为支付人时扣缴责任过重且与纳税人趋同,以及数字经济下平台承担扣缴义务的范围是否应突破“支付人”限制的正当性等问题。周序中教授结合司法实践中纳税人常选择自主申报的现象,探讨了关于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之间是否存在双向选择权。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唐士亚则针对数据交易审批权上收至国家数据局的法律依据及央地监管权责匹配问题进行了交流。在座发言嘉宾对前述问题进行回应,反响热烈。

第四单元

第四单元由《现代法学》编辑部主任邵海主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侯卓以《关于税收征管法修改的几点思考》为题发言,剖析了税收法律与执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税收立法对偷税与避税等核心范畴界定模糊,导致执法尺度存在波动;退税条款设计存在不合理并影响税收征纳关系;行政诉讼前置程序对企业维权存在阻碍。应通过精准立法、优化退税规则及调整执法思路,减少行政干预,促进税收公平与和谐征纳关系。

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欧阳天健以《论平台经济中的税法遵从》为题发言,聚焦平台经济探讨税收征管的失序现象,认为税收征管与数字经济存在脱节。对此,他提出防卫性遵从、制度性遵从和自觉性遵从三条路径,强调应避免过度依赖刑事手段,通过财税融通和优化争议解决机制,推动主动合规。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葛江虬以《论数据立法权的央地分配》为题发言,指出当前地方数据立法活跃但碎片化,可能阻碍全国数据要素流通。建议依据《立法法》,以影响范围和重要程度、是否属于中央立法权专属为标准,对数据事项分类评价其是否适合地方立法。如中央制定数据基础法律,应以回应实践需求、反映成熟经验为主要考虑。由此保障数据安全与流通效率,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法治环境。

在交流环节,复旦大学法学院讲师汪倪杰提问探讨地方数据立法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问题;复旦大学法学院青年副研究员蔡培如提问探讨地方数据立法与中央立法的关系问题。葛江虬副教授回应认为,无论是制定抑或适用地方数据立法都应当注意谨慎、保持地方数据立法的谦抑性。

闭幕式

闭幕式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序中主持。他对会议指导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与会专家及会务组成员表达了感谢,高度赞扬了他们为成功举办此次论坛所作出的贡献。本次会议不仅促进了思想的碰撞和学术成果的分享,更为我国数字财税法治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在总结环节,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智慧法治实验室主任许多奇强调了在新质生产力背景下,数字财税法治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新发展格局构建的重要性,并呼吁各方携手合作,将会议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共同推进数字财税法治的进阶升级。

本次研讨会汇聚理论与实务领域的前沿思考,与会嘉宾围绕数字财税法治促进与保障的实体与程序问题展开深入探讨,有效搭建起财税法领域高质量学术交流对话平台。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为新质生产力与数字财税法治的同频共振提供了有效指引,并对财税制度完善与数字经济发展贡献了智识力量。

文| 蒋龙宇、盛宏伟

图|潘  创

编辑|白礼杰

审校| 王沛然、董家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