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投网

2025年5月20日,浙江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关于对陈鸿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苍农商银〔2025〕34号)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陈鸿苍南农商银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加小编微信:cnw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