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斑马线”攻略

加区交警大队对查获的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动车,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50元罚款、记3分处罚,并通过“加区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定期曝光典型案例,以此强化舆论监督。

请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礼让行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机非混行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交叉路口左右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01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02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03

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04

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右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05

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左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这些情况可能会被依法处罚

1、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

从正在通过斑马线的行人队伍中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

2、逼停行人

逼停正在通过斑马线行人的。

3、强行通行

同方向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仍强行通行的。

4、突然加速绕过行人

采取突然加速等方式绕过正在通过人行横道行人的。

其他影响或者妨碍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监 制:孙剑波

审 核:李振凯

责任编辑:白 玉

编 辑:张 钊

来 源:北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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