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皖宿环﹝萧﹞罚﹝2025﹞1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萧县污水处理厂

法定代表人姓名

马世界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贰万陆仟肆佰元整

处罚事由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

处罚机关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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