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有内部渠道

可以买到明星演唱会门票?

行动之前请三思

小心落入诈骗陷阱!

日前,平湖法院当庭宣判了

这样一起诈骗案

基本案情

罗某为尽快还清贷款,一时脑热之下,决定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

“我的朋友是XX网的员工,可以买到平价的票。”购票者们通过罗某发布的信息找到他后,罗某就通过语音通话等方式虚构著名歌星周某某演唱会的相关事实,令购票者放松警惕,高价骗得对方支付的“门票款”以还清贷款分期。

“怎么还没有出票,你是不是骗我?退钱!”

“快了快了,XX网在处理了......”

收到钱后,罗某并没有买票,当购票者们找他退钱,他就借口推脱,有时甚至不回复消息。

“我在网上找人买演唱会门票被骗了,我来所反映情况。”储先生花了2140元买演唱会门票,结果不仅没有拿到门票,也没有看到官方公布演唱会的信息,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连忙来到派出所报案。

经查,罗某以代购演唱会门票为由骗取钱款1万余元。平湖警方于是将罗某抓捕归案。

法院判决

平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罗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额退赃等量刑情节,平湖法院遂依法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近年来,演唱会、体育赛事等票务诈骗案件呈高发态势,犯罪分子利用票务市场的供需矛盾,以“内部票”“转让票”为诱饵,通过社交平台私聊沟通、伪造购票截图等手段逐步骗取信任,最终导致多人受骗。此类犯罪不仅侵犯公民个人财产权,更扰乱文化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对正规票务渠道的信任,应当从严惩处。

法官在此提醒,社会公众需以案为鉴,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筑牢反诈防线,共同构建晴朗的网络空间与诚信的社会生态。

小编提醒!

演唱会购票请走官方渠道

注意甄别

所谓的“黄牛”、代抢等其他购票方式!

你们最近有计划去看演唱会吗?

来源 |平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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