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报5月17日报道,公安部副部长担心允许越南人拥有双重国籍会带来问题。
5月17日下午举行的《越南国籍法》修订草案分组讨论会上,公安部副部长、北宁省国会代表陈国祖指出,如果拥有双重国籍的越南人,使用外国护照进入越南,可能会给外国人在越南的出入境管理和居留管理带来困难。
越南人持外国护照入境时,入境信息是外国人的信息。他们将须按规定申报暂住,并根据暂住证期限在越南居留,按照入境目的开展业务。如果超过暂住期限、“非法”滞留、不履行暂住申报、不按照入境目的进行经营等义务,处理违法行为就会比较困难,尤其是在适用驱逐出境处罚的情况下。
如果越南公民使用外国护照登记和办理手续,在投资、银行业务、税收管理等领域也可能出现类似的问题。
陈国祖建议,在法律草案需补充针对国家安全、公民管理、法律冲突等问题的处置方案。
他还建议,必须制定法规,确保没有人利用重新获得越南国籍,来换取财产或其他利益,避免利用“双重国籍”问题逃避越南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同时,不要让各国利用越南的公开透明政策,将被遣返者、国籍不明者、从事颠覆活动者驱逐到越南,或者利用公民保护问题制造借口对越南进行干涉和施压。
陈国祖建议缩短特殊情况规定的政府职位范围。在法律草案中,政府提出允许外国投资者、科学家、专家以及有越南公民亲属申请加入越南国籍的人员保留外国国籍。
他提议,针对政府提案中允许双重国籍者担任政治体系职务的情况,要限定适用范围,仅保留国会主席、国家主席职权范围内的特别审批岗位;明确准入标准,加入国家机关须符合外国法律且不得危害越南国家利益;强化审批程序,所有特例必须获得国家主席批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