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名城小编相关渠道获悉,有网友在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提出针对市区“三小四小”车辆(无牌四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等)违规行驶问题提出建议,网友表示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规范车辆使用行为。网友指出,当前大量无牌四轮电动车违规驶入机动车道,驾驶者驾驶技术未经系统培训,存在安全隐患且车速过慢影响交通效率、车辆安全性能存隐患等问题,建议对这类车辆实施严格管理措施,通过处罚手段督促驾驶者合规行驶,而非简单“一刀切”禁止。

对于网友关注的问题,交警支队回复表示,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五条规定:“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按照规定,您说的无牌照四轮电动车无法进行机动车登记。交警支队全力开展非机动车违法整治、交通设施优化、城市通行效率提升三大攻坚战,对闯红灯、逆行、不各行其道、未按规定悬挂制式号牌的无牌照三轮、四轮电动车进行查处,并根据其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违法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交警将持续关注此类问题,加大铁骑执勤巡逻力度,发现“三小车辆”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引导提升社会文明出行意识。 交警支队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为了您的出行安全和家庭幸福,请购买、驾驶、乘坐安全系数高,能上牌的机动车。文明出行,平安回家。如有不明确情况请咨询交警支队交管科,联系电话2932447,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信任、理解及支持,恳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公安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协助我们改进工作,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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