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2月25日8时02分,由北京至丹东的27次特快列车准点抵达丹东站,全部旅客下车后,列车员开始清扫车厢,结果6号硬座车厢的列车员发现在23、24、28、29号座位上方的行李架上有两个无主的行李包裹,其中一个是灰色的人造革旅行袋,另一个是白色塑料布行李卷,隐隐有臭味从里面发出。

丹东站老站房

老照片 列车员

于是列车员将这两个行李包提到丹东站派出所打开检查,结果人造革旅行袋里装有被截断成四段的两条人腿和两条没有手掌的胳膊,行李卷内包裹着一个无头无手无腿的男性人体躯干——

接到报告后,沈阳铁路局公安处丹东铁路分处和丹东市公安局的刑侦、技术人员和法医先后赶到现场,立即开展勘验工作。

经检验,灰色人造旅行袋成色很新,两边分别印着北京农展馆和北京美术馆的图案,拉锁一端别着一把新的北京产的红卫牌挂锁,包内的肢体用一块白底绿条褥单布包裹,切口处堵着棉花,肢体两侧塞有蓝灰色棉毛裤一条、罗纹三角裤衩一条、旧的蓝斜纹布片一块;旅行袋底部垫着四块小塑料布、一块油腻且沾有大量血迹的抹布。所有切口经检验均系被锋利的锐器割断,大腿和小腿上的汗毛浓密,脚指甲修剪整齐,两脚均有第二脚趾压在拇趾和第三脚趾上的明显压痕,有趾间廯,脚掌有很厚的老茧。

白塑料布行李卷装在一个蓝白线织的网兜内,用一根三股细麻绳捆扎成“井”字,白塑料布表面上留有一个波浪花纹的雨鞋印;打开塑料布后,躯干上还包裹着一块5×3.5尺的紫色旧被面赫然一条5×3.5尺的旧棉套。躯干身上穿着一件圆领短袖衬衫,身下垫着半张报纸和一件灰布衬衣。躯干的切口断面都是由锐器切割造成,切口处塞着大量的新棉花,腹部凹陷,右侧有手术造成的疤痕,肛门五点处有内痔,九点处外侧有隆起瘘管一个,脊椎胸曲部较高。

法医尸检后判断:死者血型为BM型,营养程度一般,皮肤黝黑,全身皮肤清洁,尸斑呈暗紫色位于背侧,指压不褪色,四肢尸僵缓解。尸体躯干和下肢拼合后长1.48米,经解剖发现右肺尖有陈旧性的结核病灶已经钙化,没有其它病变或者中毒迹象。

经分析判断,这是一起杀人碎尸抛尸案,尸体无头、无手、无法判断身份,由于丹东条件有限,所有碎尸包裹在2月27日被运回北京,由北京铁路局公安处、北京市公安局乃至公安部的技术人员进行进一步检查,同时,由北京市公安局、北京铁路局公安处组成联合专案组,专办此案。

经核查,27次特快列车于2月24日16时51分从北京站发出,途经天津、唐山、山海关、锦州、沈阳、本溪、凤凰城等十一个车站,全程一千多公里,为了确定尸块上车的时间,专案组组成三个小组,分别在27次快车的起点站——北京站、终点站——丹东站,和沿途停靠的十一个车站同时开展调查工作。

70年代从北京站发车的旅客列车

留在北京的调查组对北京站检车、送车人员,27次快车出车时的全体乘务员、车站当班服务员、售票员、检票员、小件行李寄存员一百五十余人召集在一起集体“头脑风暴”,回忆是否有可疑人员携带行李登车,结果一无所获;又核查了送客群众五十七人,也未发现问题。

随后,又把调查范围扩大到北京站的电力工区、水暖工区、邮局运转处等十三个单位,终于发现了新的线索——

电力工区工人郭兰新提供:2月14日16时左右她在北京站一层中间大厅自动转梯等人的时候曾看见一个身穿深色棉衣的青年男子,他胳膊下夹着一个又长又沉的塑料布包裹乘坐电梯上到二楼,但由于当时站内旅客很多,没有注意此人的具体特征。

70年代的北京站站房

北京站内大厅

负责在沿线各站的调查组访问了27次快车沿途所停各站,通过各种渠道找到了一百一十八名在案发当天乘坐27次快车的旅客,其中三十八人在六号车厢,坐在23号和24号座位的旅客表示他们没有注意过行李架上的物品,只记得28号和29号座位上坐着两名军人,没有其他可疑情况。

丹东调查组的同志通过走访,找到了六十一名当天乘坐27次快车的旅客,其中三十一名是六号车厢的旅客,坐在28号和29号座位上的两名军人旅客也找到了,并通过他们找到了30号座位上的另一名军人旅客。根据这三名旅客回忆:他们上车的时候,车厢里已经有很多人,行李架上都已经被放满,当时看到对着23、24、28、29号座位上方行李架上放着一个灰色人造革旅行袋和白塑料布行李卷,摆的不太紧,于是他们想挪动一下腾出空间好放他们的军用背包,结果没想到这俩包裹都很沉,他们努力了几次都没挪动,抹了一下感觉里面包着的东西软乎乎的,于是他们就把军用背包直接放在这两个行李上面,直到列车到达丹东下车时,都没有人动过这两个行李包。

三名军人在看了专案组提供的包裹碎尸的行李袋和行李卷照片后,非常肯定的确定这就是他们见到的那两包行李,因此专案组确定碎尸是从北京站放上27次快车的。

通过核查物品的来源,确定包裹的三股细麻绳来自北京黄木厂生产队,蓝白网兜系北京丝线厂的产品,白底绿道床单布和紫色被面都是北京印染厂的产品,旧棉套是北京土产公司朝阳区综合修理部关东店弹花门市部产的机织网套网的,这些东西都只在北京地区销售。半张报纸经认定是2月20日的人民日报副页(北京版),只在北京发行。因此,可以判断案件就是在北京发生的,范围大致划定在朝阳区以及和该区相邻的东城区和崇文区。

从碎尸的包裹物来源的繁杂程度看,应该是凶手在杀人并碎尸后随手用来包裹尸块用的,不像是事先准备好的,杀人现场应该在室内,可能是周围比较僻静的楼房单元或者独门独院。根据尸斑、尸僵情况判断,死者死亡时间约在2月22日至2月23日。死者的年龄约在45岁左右,身高在1.65米至1.70米之间,有轻度驼背,有肺结核病史,做过盲肠和痔瘘手术,最近几年没有干过重体力劳动。

结合对北京走失人口,死者可能系外地流窜来京进行投机倒把的盲流人员,死者脚趾重叠,很像是习惯于穿小鞋或用布包脚的老北京人或冀中、鲁西或辽南人;从修脚的手法看,死者半个月前曾经在北京的浴池内由专业的修脚人员修过脚。

修脚师傅

从肢解尸体的手法看,犯罪分子手法非常老练,应该是外科医生或掌握屠宰技术的人,而且从藏匿死者的头颅和手掌看,凶手应该和死者认识,并且具备一定的公安工作业务知识,从包裹的数量和重量看,犯罪分子应该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犯罪分子的杀人动机有可能是图财害命,也有可能是出于两性关系矛盾而引起的杀人。

根据对案情的分析基础上,专案组决定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工作:

1、进一步对尸块包裹物进行广泛调查核实,从中发现可疑线索。

经关东店弹花门市部的老工人反复查验,包尸体用的棉套是1974年到1975年网织的,但由于这种棉套的生产量极大,不下数十万个,根本无从查起;旅行包、麻绳、网兜、红卫牌锁头在北京市的销售量都极大,销售方向又没有记载,又没有明显特征,也根本无从查起。

唯一可以查的就是堵尸体切口的棉花,这些棉花经北京市土产公司认定分为两种:一种是北京市场上销售的五级絮棉,一种是二级或者三级的上等棉,但这种棉花北京市的民间没有卖,只有特需门市部和军队后勤部有少量供应,但专案组查遍了北京市的特需门市部和总后勤部的3501工厂和731仓库,都没有查到有这样的棉花供应。因此判断棉花来自外地,可能是凶手的亲友从南方代买或赠送的,也有可能是投机倒把获得的。

2、从走失人口中发现死者的线索。

通过公安部发动在北京的各机关、部队的保卫系统、动员北京市各级公安机关、单位保卫部门、街道治保组织查找走失人口,总共筛出符合排查条件的失踪人员二十四名,经逐个查对全部否定,使得一部分同志产生了畏难情绪。

专案组领导及时组织了全体专案组成员参加的案情分析会,经反复讨论研究,大家一致认为原来的侦查方向没有错,关键还要在遗留物证上下功夫:

包裹躯干的白色塑料布上的鞋印经反复检查有两种鞋印:一种是北京产三羊牌塑料底布鞋鞋印,一种是广州橡胶二厂生产的波浪纹底雨鞋。从侧面证实犯罪分子至少有两个人,鞋印肯定是在捆扎尸块的时候留在塑料布上的。另外在塑料布的血迹下面发现了几滴蓝色油漆,经过化验系重油混合漆。

另外,塑料布上一片暗褐色干涸血迹下发现了几个模糊的数字,经仔细辨别,认出了“77.2187”和“77·3115”两个号码,后面还有一个“陈”字,很快查明这是朝阳区饮食服务管理处双井基层店的两个电话号码,“77·3115”是该店一楼营业室的电话,使用这个电话的除了职工外,还有住店的旅客和双井理发馆和东郊饭馆的人员;“77·2187”是二楼办公室的电话,使用的人主要是内部职工。既然两个电话号码都在这块塑料布上,说明必然是内部职工才会接触到这两部电话,并且大概率姓陈。

双井基层店姓陈的男女职工总共有二十二人,经过审查排除掉二十一人,唯有55岁的双井基层店干部陈克浩的嫌疑无法排除。

陈克浩是河北丰润人,原市委行政处干部,1969年下放到朝阳区饮食服务管理处做过一段时间的保卫科长,因为玩忽职守又在1973年被下放到双井基层店工作,此人人品恶劣,受处分下放后大有破罐子破摔的架势,且有男女作风问题。

随后,专案组对陈克浩本人以及他的社会关系进行全面调查,发现如下可疑情况:

1、60年代初陈克浩还在北京市委行政处工作时就和市委幼儿园临时工刘敬芝乱搞男女关系,并在1966年和前妻离婚,娶刘敬芝为妻。但是1978年两人的感情又破裂而离婚,但是离婚后却还藕断丝连,而且经常同居,依然保持密切的经济往来。但是案发后陈克浩再也没去过刘敬芝的家,这点很反常。

2、刘敬芝1960年被市委幼儿园开除后一直无业,其社会交往极为复杂,除了陈克浩外,其还和兰州某化学工业公司汽车队采购员李某某、辽宁盖县食品厂职工何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3、刘敬芝家住在五楼,自家有一个单元,有作案条件,外加刘敬芝经常乘坐火车去外地投机倒把,对铁路情况很熟悉。

4、刘敬芝家所在的居委干部反映:3月5日开始到3月9日,平时以脏出名的刘敬芝家进行了里里外外的大扫除,能洗刷的地方几乎全部无死角的洗刷了一遍,连厕所的下水道都冲干净了,帮她一起“大扫除”的还有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

据此,专案组将陈克浩和刘敬芝列为重点嫌疑对象开展侦查,并对两人上了技术手段。通过监控,发现两人有如下反常行为:

1、3月12日至3月16日,两人接头四次,每次都是陈克浩骑自行车到朝阳门,存好车后乘坐电车去和刘敬芝会面。3月16日8时30分,刘敬芝和陈克浩结伴来到白絮弹花社,刘敬芝拿着一个白布包进了弹花社,而陈克浩进了旁边的新华书店。经查,白絮弹花社确定3月16日刘敬芝在这里弹了一个规格为5×3.5尺的棉套,登记姓名是“李莉”,住在五建宿舍,但这个棉套她始终没有来取。4月10日,两人用同样的方式去了安外弹花门市部弹了一个棉套,4月13日取走。

2、刘敬芝几次和一个留着小胡子的男青年密谈,经查此人是刘敬芝的侄子——时年24岁的北京市煤建公司一厂仓库保管员刘京生,不过刘京生从未去过刘敬芝的家。

3、在刘家的阳台下楼外回民饭馆的小棚子上发现一个紫色的碎布包,里面有三小块平纹紫色布和四小块淡黄地烟色和浅蓝色道的泡泡纱布,在将这些布获取后送纺织科学院研究所、农棉所、光华印染厂、京棉一厂、二厂、三厂等单位进行技术鉴定,证实小块紫布和包尸体用的紫布可以作同一认定。

4、东城区法院以调解刘敬芝和其前夫李仲扬关于孩子生活费负担问题为由,让侦查员化装成法院工作人员进入刘敬芝家搜查,结果在刘敬芝的燕牌缝纫机的卧斗上发现了喷溅状的血点,经化验血型为B型,和死者血型一致,但由于获取样本的量太少,无法进行细目分类。此外还在煤气灶上提取了蓝色油漆,经化验和包碎尸的塑料布上的蓝色油漆可作同一认定。

燕牌缝纫机

5、在刘敬芝睡的床下发现一双三羊牌塑料底棉鞋,在另一张单人床下发现一块87×118厘米的木板,上面有几滴蓝色油漆;在北屋橱柜的抽屉里发现一块紫色布;厨房的煤气灶明显被新刷了一层蓝色油漆,在缝纫机的抽屉下发现了几点喷溅型血点。经技术鉴定,北屋抽屉里发现的紫色布和包碎尸用的紫色布质地完全相同;从煤气灶上和木板上提取到的蓝色油漆经紫外、红外和激光光谱分析,和包尸体用塑料布上的蓝色油漆完全一致;缝纫机针线抽屉上发现的血迹血型是BM型,和死者血型相同;刘敬芝床下的三羊牌棉鞋塑料底花纹和包尸体塑料布上的一种鞋印特征相同——

在随后的侦查工作中,专案组确认包裹尸体用的紫色底小白波浪花纹布是刘敬芝儿子的被面,另一块包尸体用的紫色旧布拼成的单子是刘敬芝家的旧沙发套,上面荷叶图案边上有两块补丁,证实是刘敬芝亲手补上去的。

那个曾经在案发前经常来找刘敬芝的中年男人经刘敬芝的邻居反映是刘敬芝新的“相好的”,为此陈克浩大吃其醋,多次和刘敬芝发生争吵,陈克浩还曾经和该男人打过一架,没捞到便宜的陈克浩跑去派出所告他的倒卖自行车,导致该男子放在刘敬芝家的一辆自行车被派出所没收。案发后,就没有人再看到这个中年男人。

4月15日和4月21日,专案组监听刘敬芝和一个男人的谈话,隐约听到“什么问题”、“人命问题”等话。此外,刘敬芝还给上海的一个和她一起投机倒把的署名“少勋”的人拍电报说:最近家里出了事,请以后不要来信。总体上,案发后刘敬芝就到处打招呼,精神紧张,情绪不安。

专案组根据邻居的描述综合分析,那个案发前经常来刘敬芝家,案发后没有再来的那个中年男子很可能就是死者,他和刘敬芝关系不清,和陈克浩有矛盾,根据他曾经在1978年和陈克浩打架并被派出所处理的事实,专案组根据这一线索在4月20日对东风市场派出所处理投机倒把人犯档案进行检索,找到了刘敬芝因投机倒把被处理的记录,和她一起被处理的还有一个叫张跃华的42岁的北京人。

经北京市公安局查实,张跃华1954年因流氓盗窃被判刑并被送往兴凯湖农场劳改,1969年被疏散到黑龙江省林甸县红旗公社阳光大队插队,同年12月6日送回林甸县,不久后擅自逃离,至今不知去向。

老照片 在兴凯湖农场劳改的服刑人员

张跃华的姐姐反映:张跃华患过肺结核,做过阑尾手术,有痔疮,背有点驼,脚趾有重叠,左侧乳头下方有一个红豆大小的红痣,这些特征和无名尸体的特征完全吻合。至此,死者的身份确定就是张跃华。

为了让刘敬芝自我暴露,专案组通过派出所触动刘敬芝:要求限期找到和她一起投机倒把的“姓张的”。

随后,刘敬芝在4月20日晚和4月21日晚整夜睡不着,白天就去找陈克浩,表现极为慌张。

4月23日上午,东直门派出所接到一个男子的电话,声称有重要情况反映,并说只能到他的单位谈。于是专案组立即派人找到这个人,这人姓宋,时年57岁,北京市某公司管理员,1979年1月老伴病故后想找个后老伴,经人介绍在4月15日认识刘敬芝,两人开始搞对象,这会儿关系正火热着,帮刘敬芝大扫除的那个中年男人就是宋某——

宋某反映:4月21日晚,他去找刘敬芝约会,结果发现刘敬芝情绪低落,说白天派出所找她了,说自己的问题“比政治问题还大”,他问:“是什么问题?”刘敬芝回答:“是人命问题”。

经思想教育,宋某表示愿意当专案组的特情耳目,然后根据专案组心理专家教他的话术对刘敬芝进行“开导”,终于让刘敬芝在4月26日晚说了实话:

我本来不想和你说,今天不得不和你说了,你知道公安局通知里说的火车上发现行李卷和旅行包吗?这事就发生在咱们家。有一个歹人,原来是他姐姐介绍和我认识的,他知道我的地点,派出所问我自行车的事情,就是他的自行车。我在派出所说的名字是假的,这个人无所不干,去年被东城分局送回去了,后来又回来了。他原是北京人,在北京有姐姐,他到我家来老是提无理要求。后来我约了两个人,一个是亲戚,一个是朋友,朋友原来是市委干部,后来下放到朝阳区服务局。我们三个人在家里把那个歹人干了,尸体一共截成十块,用棉花套和紫红布包裹着。

无论如何,你赶紧把房子找好,在5月1日或5月2日我们就得搬家结婚,……吃饭没有问题,我现在有6000元钱。

专案组判断,刘敬芝所说的在市委工作的朋友就是陈克浩,而亲戚很可能就是她的侄子刘京生。

于是,专案组在4月27日将刘敬芝和陈克浩抓捕,并连夜进行突审,两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刘敬芝为了减罪,还供出了刘京生的藏身地点,4月28日,刘京生落网。

在刘京生的家中,专案组搜出了包尸体用的上等棉花、死者的棉衣和绒衣以及分尸用的菜刀,刘京生作案时穿的雨鞋和陈克浩作案时穿的棉鞋。

根据交代,这起血案的过程浮出水面:

1978年3月,刘敬芝在北京站倒卖布票的时候认识了张跃华并勾搭成奸,当时刘敬芝尚未和陈克浩离婚,被蒙在鼓里的陈克浩与张跃华也成了朋友,1978年6月刘敬芝和陈克浩离婚后,张跃华就和刘敬芝同居,陈克浩得知后勃然大怒,认为他和刘敬芝离婚是张跃华的挑拨,于是就和张跃华起了冲突,打了一架后又去派出所举报张跃华倒卖自行车,企图将张跃华赶走后和刘敬芝复婚,然而因为张跃华比陈克浩有钱,刘敬芝不为所动。

然而,因为张跃华没有北京户口,刘敬芝因此不同意和张跃华结婚,导致两人反目,张跃华威胁说如果刘敬芝不将自己花在她身上的钱财归还,就去派出所揭发刘敬芝的投机倒把行为。刘敬芝破防了,主动联系陈克浩,合谋杀掉张跃华,并找她的侄子刘京生帮忙。

1979年2月22日上午,张跃华再次来找刘敬芝,刘敬芝将他灌醉后由陈克浩用锤子将张跃华锤杀,尸体放在双人床下。

2月24日上午,陈克浩和刘京生携带新买的灰色旅行袋、麻绳和小白塑料布来到刘敬芝家处理尸体。三人喝了酒后将尸体从床下拉出,由刘敬芝把风,由陈克浩和刘京生用菜刀将张跃华的尸体肢解成10块。为了防止公安局查明尸源,他们将头颅毁容挖眼,手掌上的手指剁掉,将手指和眼珠子塞入厕所下水道冲掉,将头颅和手掌放入高压锅煮烂后用牛皮纸包好,躯干和四肢分别装在塑料布行李卷和旅行袋里。

2月24日15时,刘京生携带行李卷,陈克浩提着旅行袋,由刘敬芝护送来到永定门火车站(北京南站),原定放上前往张家口的列车。但是他们赶到的时候去张家口的客车已经发车,于是他们又转而赶到北京站买了三张站台票进站,将尸块包裹放在27次快车6号车厢的行李架上。

永定门站(北京南站)站台

2月25日晚,刘敬芝将头颅和手掌放在篮子里,由陈克浩骑自行车到东郊,扔进一条污水河里——

根据刘敬芝的交代,专案组还在刘敬芝的家中查获了大量的布票(超过一万尺),现金赃款6150元,这都是张跃华伙同刘敬芝投机倒把所得。根据陈克浩的指认,专案组起获了张跃华的头颅和手掌——

至此,27次快车无头男尸案告破。最终刘敬芝、陈克浩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被枪决,刘京生因毁尸灭迹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