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收到终本通知,为什么追问这10个问题?

终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法院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暂时中止案件的程序。但实践中,大部分执行案件会因程序疏漏被草率终本,导致债权人权益永久受损。以下10个问题,是法律赋予你的“审查武器”,逐条核实,确保程序正义!

02财产调查类:四项核心追问

问题1:是否通过“总对总”系统查遍所有财产?

  • 什么是“总对总”系统: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全国性网络查控平台,可一键查询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股权、理财产品、公积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通知》(法〔2020〕199号))。
  • 风险点:若未查询以下财产类型,属程序违规:
  • 银行存款(含支付宝、微信余额);
  • 车辆、房产、股权、理财产品、公积金;
  • 人身保险需单独申请查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中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的批复》(法释〔2022〕18号))。
  • 操作建议:要求法官提供《网络查控反馈表》,确认已覆盖全部财产类型,注意沟通方式。

问题2:是否到现场调查过被执行人住所及经营场所?

  • 风险点:仅依赖网络查控,可能遗漏现金、贵重物品、机器设备等未登记财产,实际执行案件中,基本上网查没有发现可执行财产,执行工作也就不会进一步查证了,一般需要申请人先行掌握线下财产线索提供给承办人。
  • 法律依据:法院需对被执行人住所、财产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法释〔2016〕19号)第3条)。
  • 操作建议:申请调取现场调查笔录、照片或视频记录。

问题3:是否查询过被执行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

  • 法律依据
  • 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先通过诉讼确认或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民法典》第10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4条);
  • 转移至子女的财产需查资金源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20〕21号)第14条)。
  • 操作建议:提供配偶共同消费记录、财产混同证据等初步线索,申请法院调查。

问题4:是否调查过被执行人社保、税务、征信记录?

  • 作用:社保可查工作单位,税务可查经营收入,征信可查负债及还款能力。
  • 法律依据:法院可向行政机关调取与执行相关的信息(《民事诉讼法》第6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7〕8号)第14条)。
  • 操作建议:要求法官出具《协助调查函》回执,确认已调取。

03惩戒措施类:三项必查动作

问题5:是否发出限制消费令?

  • 什么是限制消费令:禁止被执行人坐飞机、住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的措施。
  • 法律依据:终本前必须发出限高令,其效力通过执行裁定书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法释〔2015〕17号)第1条)。
  • 操作建议:要求法官在终本裁定中明确载明限高令内容。

问题6:是否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

  • 纳入条件: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 1)转移财产、虚假报告财产;
  • 2)违反限高令进行高消费;
  • 3)以暴力、威胁方式抗拒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7〕7号)第3条)。
  • 操作建议:若符合条件,书面申请纳入失信名单并附证据。

问题7:是否对被执行人采取过司法拘留?

  • 什么是司法拘留: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的15日以下拘留措施(需经法院院长批准)。
  • 适用条件: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财产、虚假报告或暴力抗法(《民事诉讼法》第114条)。
  • 程序要求:拘留前需必要性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21号)第48条)。
  • 操作建议:若被执行人态度恶劣,申请法官采取拘留措施并记录在案。

04程序合规类:三大关键细节

问题8:终本前是否通知我并听取意见?

  • 法律依据:终本前需通过约谈方式告知申请人,并制作笔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1号)第二部分第(四)项)。
  • 风险点:未经约谈直接终本,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2条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 操作建议:核查约谈笔录是否包含财产调查结果及救济途径说明。

问题9:终本裁定是否载明“可随时恢复执行”?

  • 法定要求:终本裁定需写明“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4〕26号)第16条)。
  • 操作建议:若裁定未载明,申请补正或提出异议。

问题10:终本后发现财产如何快速恢复执行?

  • 法律程序:向执行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及新财产线索证据,无需原执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21号)第46条)。
  • 操作建议:要求法官告知提交材料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在笔录中。

05依法依规:如何让法官认真答复?

  1. 依法引用条款:提问时注明法律依据(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第6条,请问……”)。
  2. 书面记录:要求法官将答复记入执行笔录,签字确认。
  3. 异议准备:若法官拒绝回应,当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2条)。

终本审查表

审查项

合格标准

法律依据

应对策略

财产调查

查遍“总对总”系统+现场调查

《财产调查规定》第5条

要求出具查控反馈表

惩戒措施

已发限高令+纳入失信(若符合条件)

《限制高消费规定》第1条

申请书面答复

程序告知

终本前约谈并制作笔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的通知》

未约谈则申请异议

06 终本不是终点,至少法律意义上不是

法官的每一个“未做”都 可能成为你翻盘的依据

对照这10个问题,拒绝程序违规,让“终本”回归法律本意——暂时中止,而非永久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