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AI技术的普及,围绕AI小视频制作的骗局频发,尤其是直播平台中宣称“月入过万”“全额退款”的虚假教学诈骗案件,已成为新型网络诈骗的典型形式。以下从骗局特征、滋生原因、法律漏洞及治理建议等方面展开分析:

一、骗局运作模式与特征

  1. 虚假承诺与话术诱导
    骗子通过直播间包装成“微信平台官方合作机构”,以“免费教学”“代运营视频号”“带货月入几万”“每条文章收益100元”等话术吸引用户。此类宣传利用人们对AI技术变现的焦虑心理,虚构高收益场景,甚至承诺“收入不过万全额退款”,但实际课程内容多为网络公开资料拼凑,或仅教授基础操作,与宣传严重不符。

  1. 低门槛与小额诈骗
    此类骗局通常设置学费在3000元以下(如用户提到的2680元),刻意规避刑事立案标准(我国诈骗罪立案标准一般为3000元以上),导致受害者报案时因金额不足无法刑事立案,仅能通过治安处罚或民事诉讼维权,增加了追责难度。
  2. 利用平台监管漏洞
    诈骗者常通过第三方平台(如微信、QQ群)完成交易,绕开正规平台的审核机制。例如,在短视频平台引流后,诱导用户跳转至外部支付渠道,逃避平台监管。

二、滋生此类骗局的多重原因

  1. 法律与监管的滞后性
  2. 刑事立案门槛限制: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才构成“数额较大”,而骗子通过小额多次诈骗规避风险,导致大量受害者无法通过刑事途径维权。
  3. 跨区域执法困难:受害者与诈骗企业常分属不同地区,属地公安机关可能因管辖权问题或案件积压导致处理延迟。如用户提到的海口市龙华区分局“待受理”状态,可能涉及跨区域协调或资源不足。
  4. 平台责任缺失
    部分直播平台对虚假宣传内容审核不严,未及时下架含“AI变现”“月入过万”等关键词的课程链接。此外,诈骗者利用“知识服务”类目伪装课程商品,进一步逃避平台规则约束。
  5. 消费者认知偏差
    受害者往往缺乏对AI技术的理性认知,被“速成”“高收益”等标签误导。同时,对“官方合作”等虚假背书缺乏核实意识,轻信直播间的权威性包装。

三、争议焦点:是否属于“不作为”?

  1. 法律执行层面
    警方未立案的行为符合现行法律对刑事立案金额的规定,严格来说不构成“不作为”。但对于小额诈骗,公安机关仍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进行行政处罚(如拘留、罚款),或协助受害者通过民事诉讼追偿。

  1. 行政效率问题
    消费者投诉未被属地部门及时受理,可能反映基层执法资源不足或跨区域协作机制不完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管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但实践中因案件量庞大或流程繁琐,可能出现延迟。

网友通过12315投诉平台,将情况投诉给海口市龙华分局,时隔一周,投诉结果显示为待受理。

四、治理建议与受害者维权路径

  1. 完善法律与监管机制
  2. 推动修订诈骗罪立案标准,引入“累计数额”或“多次小额诈骗”的入刑条件。
  3. 强化平台责任,要求对“AI培训”“知识付费”类内容进行资质审核,并建立“冷静期”退款制度(如7天无理由退费)。
  4. 加强跨部门协同
    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针对小额诈骗案件开展专项整治。例如,通过国家反诈中心APP整合线索,提高跨区域打击效率。
  5. 受害者维权途径
  6. 多渠道投诉:向消费者协会(12315)、网络平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同步投诉,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
  7. 民事诉讼:若警方不予刑事立案,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合同欺诈,要求退还学费及赔偿。

五、总结

此类AI小视频制作骗局的泛滥,是技术红利期市场失序、法律滞后与监管乏力的综合结果。根治需多方协作:法律层面填补小额诈骗漏洞,平台加强审核与风险提示,消费者提升防骗意识。对于用户提及的“不作为”争议,需区分法律执行与行政效率问题,同时探索更灵活的维权机制,避免骗子利用制度空窗继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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