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被告人梁某某被控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延期开庭的公告。

公告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被告人梁某某被控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原定于今日庭前会议后开庭审理。

因在庭前会议中,出现被害人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辩护人申请证人出庭等法定事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 pan>决定延期开庭审理。

案件回顾

在小区保安到场劝离梁某某时,王某雅打开房门质问梁某某,随即二人发生争吵,梁某某冲到房门处与王某雅抓扯、打斗。其间,梁某某使用事先准备的刀具对王某雅头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划、捅刺十刀,王某雅随之受伤倒地。

保安在两人打斗时曾上前制止但无果。王某雅倒地后,拨打了120、110,但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王某雅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击左胸部导致左肺破裂致急性大失血死亡。梁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2024年6月9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梁某某无故滋扰他人并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母亲王女士表示,女儿“阳光开朗、孝顺坚强”,自幼成绩优异,高中保送北京外国语大学,后以交换生身份赴日本留学。2018年毕业后放弃北京高薪工作,回成都照顾身患重病的母亲。

案发后王女士因无法面对家中惨状,至今仍在外租房居住,她说,希望法院能够真正严惩罪犯;“现在凶手鉴定出来患有精神疾病,但她没有既往就诊病史,而是在事件发生后进行的鉴定,医院报告指出梁某某由于患精神分裂症,对当天发生的事情负部分刑事责任。”

编辑 | 韩振

来源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界面新闻 都市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