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7个;招聘计划29名,其中管理岗位招聘计划11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计划1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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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9日至 2025年6月5日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命名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cursc@126.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就业部门印章或学校公章);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4)招聘岗位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以后);

(5)招聘岗位要求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的,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学院公章。

(6)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7)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无需提供专业证明材料,暂未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及所学专业为上一级学科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8)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初审阶段提供)。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7-6111010 0737-6111336(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7-6110025(纪委办公室/省监委驻湖南城市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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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湖南城市学院

编辑 :陈晓林

一审:陈晓林

二审:谭娟

三审:刘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