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安部经侦局列为全国集群战役的重案,在湖北省公安县一些“关系”运作下,涉案金额非常神奇的从630多万先降到100多万,再降至20多万,主犯仅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而如果没有“关系运作”,涉案金额还可能从630多万被办到4000多万,甚至更多。
很偶然的情况下被“触发”调查之后,本就已经被严重扭曲了的真相和正义,继续遭遇监委和司法机关各种魔幻操作,不但得不到纠正,反而陷入更加的迷雾重重:被“调查”和“认定”了的,几乎所有涉案人员都在喊冤;官方认定的证据链支离破碎、自相矛盾;竟然出现,行贿人和受贿人彼此连认识都不认识的尴尬……
笔者此前文章 《 “你都不认识我,怎么行贿我?”——公安县的“基层背锅大战 》所初步揭示,本应很清晰,甚至应该更接近真相的另一条行贿受贿脉络线,却被当地出于有些目的,而给进行了掩盖。
进一步的挖掘和梳理发现,基于上文那个初步梳理,所形成的“台面上律师行贿,台底下更大行贿”的直观认识背后,更加可能的真相则是:被推出来的多是“替罪羊”,而真正的行贿受贿者,则被按照不同的规格,给进行了“技术性处理”。
这个过程,以及手法,堪称现代版《罗织经》和玩弄分案术等司法魔术的经典组合,所体现出来的,基层一些工作人员的欺上瞒下与胆大包天,更是令人瞠目结舌。
Part1胆大包天,“公安部集群战役”也敢操弄
负责承办该案的民警刘中华反复确认,他们于2017年所办理的黄大平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系公安县技术监督局发现并移交公安,层层上报及经公安部经侦局批准,所发起的全国集群战役,而且,还被列为2017年荆州市公安局十大精品案件之一。
公安部集群战役,是公安部近年来经常发起的一种针对跨区域、链条化、规模化犯罪组织的集中打击模式,经常涉及到跨区域犯罪治理,涉及多个以上省级行政区,以及涉案金额巨大等特征。
一般的流程是,该县公安先做基础侦查,确认案件符合跨区域、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等标准,形成包括案件性质、跨区域犯罪链条、初步涉案人员、资金流向、技术支撑等关键信息,经分管副局长审核,报局党委会议或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再正式形成上报请示文件,再经市局、省厅等层层评估和审核,最后上报公安部核准。
然后,公安部的对口领导,甚至副部长乃至部长的级别,做出审批及批复,由公安部统一部署,向涉案地省级公安机关下发《集群战役协作通知》,指定主侦单位(通常为发起案件的县局),协调跨省同步收网。
刘中华回忆,这些过程都在公安内网呈现,并由公安部给出收网时间。
正常流程
这样令人忍不住心生疑窦的办案结果,居然还能被各种操弄,把涉案金额从630多万先降到100多万,再降至20多万——胆子够大,吃相更是难看,也不知道他们怎么给上级反馈的结果。 从省厅到市局,再到县局的,对“公安部集群战役”的重视程度,全都感受不到。
按公安县监委后来的调查结果显示,这么大的案子,在公安阶段的责任,竟然全由刘中华这样一个仅是中队长职务的普通民警一手操弄。
玩呢?还是在哄鬼!
本案异常
关键矛盾点
● 案件级别虚高:部督案件被处理得连县级普通案件的严肃性都不如
● 责任倒置:本应集体和领导决定,变为基层办案人员个人操控
● 资金异常:40-65万之间的可能"罚款"未入账
● 文书缺失:关键司法文书未公开
Part2“关系”介入:吃饭,烟酒,手机,空调,帮忙处理罚单,澳门旅游
据刘中华所述,2017年5月中旬,他们受时任公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长赵宏维指派,开始承办这一案件。
2017年7月20日,在相继抓获主犯黄大平等四人后,公安县司法局副局长皮德建打电话给他,说希望见一面。 晚饭,皮德建和他一个朋友先到。见面后得知,他这个朋友叫龚德明,想了解案件情况,询问能不能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刘中华答,自己只是个具体经办人员,没有任何决定权——肯定得走法律程序,不可能在公安机关消化,至于是否可以取保,希望他们和领导去沟通。
皮德建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什么作用,有没有收受好处,公安县监委后来的调查和处理中,也未见体现。 饭后,龚德明往刘中华车上放了两瓶茅台酒,两条1916香烟。半个月后,龚德明送他一部苹果7plus手机。刘中华辩解,因为还有其他犯罪嫌疑人未抓获,为麻痹嫌疑人等,他就接受了。
第一阶段:初次接触(2017.7)
嫌疑人家属提出对涉案产品价格异议,检察机关批准重新鉴定申请。刘中华受检察官李大海邀请,报大队长赵宏维批准,陪李大海一起到广东,委托一家名为“蓝天司法鉴定所”按“市场价格”重新评估,把涉案金额鉴定成20多万。
就一般的程序规定,改变在本地进行价格鉴定的习惯及到外地进行鉴定,仅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的李大海并没有这个权力,需要至少检察院的分管领导批准。
但在公安县监委公开的调查和处理结果中,赵宏维及至少检察院分管领导的责任,以及那个出具虚假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是谁决定委托的,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完全没有体现。
李大海安排龚德明一同前往。等待鉴定结果过程中,李大海与其一个朋友,及龚德明三人前往澳门游玩了两天,刘中华在珠海等着。龚德明送了刘一瓶迪奥香水。
第二阶段:案件操作(2017.11)
2017年11月间,刘中华家重新装修,12月份的时候,刘请龚德明帮忙赊一台3匹美的空调,龚送给了他一台。
2018年3—4月间,龚德明帮刘中华处理了20次左右违章,缴纳了3000余元罚款。
第三阶段:后续利益(2017.11-2018.4)
Part3龚德明的“自证清白”,真找关系了,已经花了35万
刘中华的这些说法,一定程度上佐证了龚德明的“清白”:他确实不是“骗子”,而是真在为黄大平他们“运作关系”。
据律师苏良治代理案件过程中获得的消息,2017年7月20日,黄大平等四人被刑事拘留后,黄和其家属通过一个叫李本军的生意合作伙伴,找到在公安县关系很熟的龚德明来“运作关系”。龚德明开始时说,37天之内就能把人捞出,从黄大平的家属处拿走115万元去活动关系。苏良治还提醒黄的家属,担心遇到骗子。
“关系运作”的结果,黄大平等四人不但没在37天内被捞出,还有另外两人接连被抓。
律师前往会见时,黄大平大骂龚德明不是东西,拿走那么多钱,不但没有把事情摆平,还给越搞越大。
黄大平的家属郑珊丽,和律师一起询问李本军,李把龚德明叫去一通臭骂。
龚德明则很委屈,说自己确实找了人,也花了钱,但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为证明自己真找了关系,龚德明安排了一场饭局以证“清白”,参加饭局的,除了刘中华,还有一个叫范毅的,以及经侦队另外两名年轻警察。
龚德明还带着律师,提着钱,开车到检察院附近的一个茶楼,让律师在楼下等,自己提着钱上楼。过了15分钟左右,龚德明让律师上去坐一下,见到了龚德明所说的那位“领导”。“领导”说,黄大平的案件十分重大敏感,而且他们还查到其去年在深圳也犯过同样的案,并在深圳复印了案卷材料,现在还不好动手脚。龚德明于是又把钱提着拿了回去。
而在深圳犯过的那个同样的案子,在对黄大平等人两次的调查和判决中,都没有出现,被摘除的干干净净。
为证明自己找了关系,龚德明还曾带律师去见过个质监局的领导,说了什么不知道,主要是让律师看到和见证自己真有关系。 公安县监委一份语焉不详的通报,也进一步佐证,曾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局长的陈德才受此牵涉,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龚德明对黄大平家人的说法,在黄等人被批捕前,自己已经花掉了35万元“运作关系”,一度失去黄大平等人的信任后,向黄的家人退还80万元。
已经花了钱运作关系,为什么没达到效果,应该确如那位“领导”所言,还不到“下手”的机会。但在当时,龚德明还是因此一度令黄大平及其亲属不再对其完全信任。
这35万,龚德明到底实际花了多少,公安县所谓的调查,并没有还原应有的真相——如果花了,那就是行贿;没花的,那就是诈骗。
真相到底如何,当地连龚德明这些的行贿受贿案的司法文书都不曾公开。
"关系运作"主线
案件异常点
Part4 不继续花钱,“可能会被往死里整”
让龚德明退钱,以及不再由他运作关系之后,公安县、荆州市的电视台、网络,开始纷纷报道黄大平案件,涉案金额被宣传成4000多万,所谓案件被列入“公安部集群战役”啊、“荆州市当年十大精品案件之一”之类的说法,也开始被炒的沸沸扬扬。
未能见到更多案卷材料的情况下只能推测,所谓的4000多万涉案金额的说法,应与前面已经提到的,被拿掉的深圳那个案子有关。甚至于,如果当地真把这个案子按照“公安部集群战役”的标准,把已经抓获和发现了的供应商、及有合作关系的继续追究,所能查到的结果能超过4000多万也未可知——案子搞大一点还是搞小一点,经常就只在办案单位的手紧一下还是松一点。
黄大平等人的家属都很紧张,感觉这是要把他们往死里整,怕事情被搞得太大了,于是想继续花钱找关系,主动和自己找了一些人,又感觉不大合适。甚至,据说还有一些“关系很硬”的人,能进了看守所找到黄大平本人去谈条件的,看守所一些警察也在想帮黄大平介绍关系赚取好处费……
舆论的紧张气氛,和各种自称及他人介绍的神通广大的人士的交相登场,实在难和本来很严肃和重大的“公安部集群战役”挂上等号。
几经犹豫之后,黄大平和其家属还是决定,由龚德明继续“运作关系”,但花销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原先的115万总额。然后,以给公安、技术监督局、检察院等交罚款和办案经费的名义,龚德明又从黄大平的家属处拿走65万元。
声称拿去交罚款、办案经费之类的这65万,在刘中华的说法中也得到相当程度的验证。据他所知,龚德明曾向公安及技术监督局,以罚款或者办案经费之类的名义,各交了20万元。然而,据苏良治律师所言,及笔者所看到的黄大平案的两次判决书,无论65万元也好,还是从刘中华处得到印证的总计至少40万元也罢,都没有体现出来。
这些钱到底去向何方,公安县监委所谓的调查和处理结果,也没有体现出来。
据律师苏良治所言,在检察官李大海的受贿案中,龚德明被认定向其行贿12万元,应属其从从黄大平的家人前后拿走的35万+65万中之部分。
资金流向
案件规格矛盾
关系网扩展
关键问题标识
▲ 资金黑洞:65万中仅12万有明确去向
▲ 司法矛盾:宣传规格vs实际处理结果
▲ 监管缺失:看守所违规行为未被追责
Part5 东窗事发,曾经可以很接近了的真相和被隐身了的关键人
据律师苏良治回忆,2020年底,黄大平的弟弟黄小平打电话给自己,说龚德明找过黄大平,说他之前找关系的事情败露了,经侦大队的赵宏维被留置了,让黄大平拿点钱出来,他继续去摆平关系。
律师苏良治告诉黄小平,不要理会龚德明,要钱“运作关系”,这还没完没了啦?
然而,无论是公安监委后来调查及处理的结果,还是如刘中华等人说法,赵宏维涉案很多,涉及金额也非常巨大,之所以落网,并不是因为黄大平他们这个案子,而是因为不知为何被查到其它的案子,赵宏维为了立功,检举出黄大平这个案件。
一般的常识,作为刘中华等人的顶头上司,赵宏维不可能没有参与干预及影响这个案件的走向。其本人对这个案子所进行的举报立功,也和其本人的知情及参与有关。
然而,赵宏维在这个案件中到底收受了多少好处,扮演了什么角色,他举报的内容到底是什么,涉及到哪些人和哪些级别的领导参与,因为其的“积极配合”,以及,到底是怎么个配合法,和其它很多真相一样,也都被雪藏起来。
龚德明到底又从黄大平等处拿到钱没有,是没有运作过关系呢,还是还没来得及运作好,不得而知。不久之后,龚德明也被抓获。
2021年3月,公安县监委盛安平打电话给律师苏良治,说就龚德明行贿一案,要到广州对他进行调查询问。
3月17日,在广州南沙海力花园酒店,公安县监委的盛安平、王清林对他做的笔录,苏良治告知他们,这些都不关他的事。甚至于,为了保护自己,在黄大平等已经“关系运作”到位,检察院同意他们提出重新鉴定涉案价值的申请之后,苏良治作为黄大平的代理律师,都不愿意起草和提交那个自己感觉到有些蹊跷的申请书,而是由黄小平的代理律师起草和提交了那个申请。
2021年4月,李大海被留置。
在此前后,4月20日,刘中华主动到纪检委说明情况,承认自己从龚德明处先后收受香烟、茅台、手机和空调、被帮忙处理了3000多元的交通违章罚单等。
2021年5月,黄大平等人再次被抓获,先被羁押在公安县一家酒店。
至此,正常的剧情发展,本来应如上文所述,一个由龚德明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司法局副局长皮德建、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局长陈德才、经侦大队长赵宏维、案件承办人刘中华及其他民警、检察官李大海、“蓝天司法鉴定所”,甚至还可能涉及更多及更大领导参与,已经接近相当清晰和完整的操弄案件的利益链条已经浮出水面,包括涉及到的100万元左右的行贿规模,想查明真相,已经一点都不再困难。
令人遗憾的是,这个曾经应该已经可以接近真相的链条,在公安县监委的调查和处理之后,好几个最主要的参与者,居然都被隐身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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