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8日消息,北京林大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北林科)发布重大仲裁进展公告。其在案件中为被申请人,于2025年5月23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邮寄的《裁决书》(2025)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300号。

仲裁源于2020年多项工程合同。登封市住建局与北林地景签2.8亿《工程总承包合同》,北林地景与北林科技签分包合同,申请人岳阳通顺工程有限公司与北林科技签总价40933611.10元劳务分包合同。申请人垫资施工,工程于2020年5月竣工,2021年7月预验收,2022年1月20日正式竣工验收。

申请人认为相关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北林科技仅支付20722000元工程款,剩余20211611.1元未付,多次催要无果,要求其支付欠付工程款、相应利息,并承担仲裁费用。

仲裁庭裁决北林科技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8,109,680元;支付暂计算至2024年12月1日利息损失136,519.26元,及后续不同基数的利息损失;仲裁费206,814元由双方各承担50%,北林科技向申请人支付103,407元补偿垫付仲裁费。该笔仲裁费已与申请人预缴等额仲裁预付金全额冲抵,选定外地仲裁员实际费用共2.313元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预缴的余额12,687元仲裁委员会将退回申请人。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相关款项,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此次仲裁对ST北林科现金流有一定影响,未对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表示接受判决,积极清欠催收。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