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2日,新汶矿业集团发布《关于控股孙公司纳入被执行人进展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将新汶矿业集团控股孙公司内蒙古福城矿业公司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4)内0623执434号】,执行标的为54.09亿元。
黄桷树财经注意到,为加快矿井400万吨/年手续办理,推动长城矿井二期工程建设,内蒙古福城矿业公司与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达成执行和解。2024年10月30日支付国有资产损失追缴款12亿元,剩余追缴款项未来的化解方式暂未最终确定。
据悉,内蒙古福城矿业公司已完成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事项问题销号工作,长城矿井二期工程所有项目手续办理工作已返回正常程序。目前,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已放开了内蒙古福城矿业公司400万吨/年探转采手续办理的限制,具备重新办理核准的条件。
新汶矿业集团表示,截至目前,内蒙古福城矿业公司执行案号已销号,正常生产经营。
据悉,内蒙古福城矿业公司的长城二号煤矿项目,该项目规划建设规模为400万吨/年(一期120万吨/年,二期280万吨/年)。长城二号煤矿项目一期120万吨/年已正常生产,二期项目计划于2027年12月投产,目前正在建设中。
工商资料显示,内蒙古福城矿业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11日,注册资本9.37亿元,股东为持股65%的新矿内蒙古能源公司,持股35%的华电国际(600027.SH)。再往上穿透股权,新矿内蒙古能源公司的股东当中,新汶矿业集团持股77.04%,临沂矿业集团持股22.96%,实控人为山东能源集团。
值得一提的是,新汶矿业集团另一家控股孙公司——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公司,在长城三号煤矿项目上缴纳了巨额罚款。
根据《新汶矿业集团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显示,2022年度,新汶矿业集团合并报表上的罚款支出为7.32亿元,主要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倒查20年”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鄂托克前旗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集中整治核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国资监管与追缴清理整治组对长城三号煤矿前期建井过程中认定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进行追缴,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公司补缴国有资源使用费6.40亿元,上述款项已全部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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