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她穿着旗袍,从破屋里走出来,笑着,举着双手。

“同志,你们可来了。”那一刻,所有人都愣住了。

他们原以为这是个穷凶极恶的女匪首,结果她是红军,她原来是我们的人。

——《壹》——

不是每个逃出来的孩子都能活下来

吴珍子出生那年,四川巴中连年旱灾,屋里没米,地里没粮,父亲瘦得像骨架子,母亲还在坐月子,已经饿得站不起来。

她是家里第七个孩子,没人愿意养。

五岁那年,被送去邻村换了一袋谷子,给地主家做童养媳,地主姓吴,四十多岁,长得像条干蛇,她每天要挑水、喂猪、洗全家的衣裳。

错一个字,就是一根藤条抽得皮开肉绽。

晚上,她睡在厨房柴堆旁,冬天,脚会冻裂出血,地主家的儿子整夜咳嗽,她醒着听,怕他死了赖在她头上,她不说话,咬着牙。

她从没想过自己能活着逃出来,直到那年秋天。

1934年秋,红四方面军过巴中,部队刚进村,就挂起红布条,写着“打土豪,分田地”,她听不懂,但她知道,有人能打地主了。

她从厨房偷了一碗剩饭,藏在袖子里跑了。

那天晚上,她爬出狗洞,脚没穿鞋,一路踩在霜上,跑出村子四里地,脚底都裂了,血沾在野草上,她躲进一队红军的营地,被抓住了。

她浑身是伤,满手是灰,说不出一句话,只一个劲地磕头。

第二天清晨,她剪了头发,穿上灰布军装,成了红军妇女独立团的一员,从童养媳到红军,只隔了一夜,没人问她是谁,也没人嫌弃她满脚血泡。

只问:“你能走路吗?”她点头,他们说:“那就跟我们走。”

她学看地图,学包扎,学认药草,十六岁那年,她成了卫生排的排长,她第一次有了名字,有了排号,后来她才知道,那叫“组织”。

她跟着部队去了西北,爬雪山,穿草地,手上的冻疮没好过。

但她活着,她有枪,她不再是地主家的牲口。

——《贰》——

命能逃一次,第二次就没那么容易

1937年,祁连山战斗打了三天三夜,风雪盖住了尸体,枪口结冰,她手里剩不到一瓶酒精,她守在最后一辆担架车旁,听到后面传来马蹄声。

她想跑,跑不掉,西路军失利,她被俘了。

押她的人是马家军,戴皮帽,穿皮袍,说话嘴角总有白沫,她被捆着双手吊在马背侧,用绳子勒得肩膀出血,他们说她是“共匪”,要送去西宁处理。

中途,有个参谋拦住,说:“这个人我要了。”

那人叫韩德庆,是个军官,他说:“她是军医,我需要人。”可到了营房第一晚,他进了她的帐篷,她咬破了他一块肉,趁他痛晕那会儿,她逃了。

她逃进山里,三天没吃东西,只喝雪水。

后来爬不动了,被牧民救起,她换了衣服,烧了军装,再也没人知道她是谁,她成了“外地逃难的孤女”。

不久后,她路过一片山谷,前面是马队,是枪,是黑旗。

她没地方跑,一个叫马成福的土匪头子抓住了她,审了一晚上,没问出个名堂,第二天,他拿刀架着她的脖子:“你要么给我当老婆,要么给我治病。”

她笑了,说:“只要给我药品,命我都能救。”

她成了“马家匪帮”的卫生连连长,没有选择,她只是想活,她救过二十多个匪兵,有人断腿,她给接骨,有人中弹,她给取弹头。

她说:“我给红军救过人,也给你们救,但你们得听我的。”

她立规矩:不许抢老百姓一粒粮,不许碰女人,不许烧村子,有人犯,她亲自动手,她不是在“当匪”,她是在“管着一群疯狗不咬人”。

她知道,山外总有一天会来人,她在等。

——《叁》——

她在山里等着解放军

1949年冬,山里的风像刀子一样切人,吴珍子每天都让人修枪、练兵,但从不出击,她在“守”,守那个迟早要来的“变天”。

马成福死后,一帮人推她上位,她说不干,众人不让。

她说:“我只负责医药,其他别问我。”没人敢反驳,她能一眼看出伤口会不会要命,也能一脚踹翻犯规的兵,她把原来的“匪窝”改成“诊所”。

病人不是兵,是附近村民,她还偷偷给小孩子打草药汤,说是“免瘟疫”。

她不信天,她信针,有时有人问:“你以前是不是红军?”她沉默,看着远山,眼里有光,一闪就没了,她不逃,也不打。

只守着山口,盼着那一队穿灰色军装的人来。

有人笑她疯了,她说:等吧,他们会来的,1950年6月10日清晨,天还没亮,山口那边响了一声枪,解放军来了。

三十三团分三路攻山,吴珍子没抵抗。

她早让人把枪卸了,兵排成两列,站在老土屋前,她自己穿着旗袍,从屋里慢慢走出来,没有哭,也没有喊。

她站在最前头,举着双手,朝那群陌生的年轻人笑了一下。

然后开口说了那句:“同志们,你们可来了。”那一刻,政委任学耀愣住了,他不是没见过匪首,但没见过穿旗袍的匪首,还这么说话的。

部队把她押起来,她没有反抗,一路沉默,但她不是软,她在等一次机会,把话讲清楚。

——《肆》——

她不是求饶,是在把命交回来

审讯开始,她站在木桌前,抬头看着那个坐着的年轻军官,她开口第一句是:“我原来是西路军妇女独立团,卫生排的。”

没人信她,她把细节全说了,祁连山、谁的部队、谁带的班、她给谁治过伤。

她说:“我没杀过人,我守着这些年,就是等你们来。”军官冷着脸说:“那你当了几年土匪?”她没回避,说:“十年。”“你知道你身份是什么吗?”

她点头,说:“我知道,但我也知道我干了什么,没干什么。”

那一年的档案里,写着一行字:吴珍子,曾为红军战士,因战乱失联,后被胁迫入匪,表现尚可,群众证明未害百姓,予以宽大处理。

她被安排在迪化军医院工作,改名“江桂媛”。

她从没申请回部队,有人问,她只笑,说:“我这命,是捡回来的。”她照顾伤兵、穷人、老人,从不说话多,也不炫耀过去。

她的手从没抖过,连给人拆线都是稳的。

她一直住在医院后面的小平房里,炊烟不高,狗不叫,连自行车都不锁,1980年代,有人去采访她,她只说了一句:“那个旗袍,我烧了,枪我早还给国家了。”

她说她一辈子只走错一步,但也就是那一步,把她带回来了,可你说,这一步到底是错,是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