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12 月,在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一名中年妇女声泪俱下,情绪近乎崩溃,她苦苦哀求法官能够对自己的孩子从轻发落。

这个女人叫苏娟,谁能想到,她竟是一起涉案金额高达 110 余万元、作案多达 30 余次的特大骗婚案的主谋之一。而她的亲生女儿,当时还不满 19 岁的刘静,也在她的诱导下深陷其中。这起案件背后究竟有着怎样令人唏嘘的故事?

故事得从苏娟染上赌博恶习说起。苏娟此前就因诈骗坐过三年牢,本应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可她却又沾染上了赌博,这一恶习如同无底洞,很快将她的生活拖入深渊。赌债像滚雪球般越积越多,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为了偿还巨额赌债,苏娟绞尽脑汁,最终,竟想出了一个丧心病狂的 “生财之道”—— 骗婚

苏娟找到了同样在赌桌上结识的陈立虎,两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陈立虎负责充当联系人和媒人,四处寻觅那些急于结婚的农村大龄男青年作为诈骗目标;而苏娟则假扮女方母亲,在相亲过程中,以各种借口索要 “见面礼”“彩礼” 等钱财。

一旦钱财到手,他们便会寻找各种理由,诱导男方主动悔婚。要是男方闹得凶,他们就把彩礼如数退还;要是男方自认倒霉,那这笔钱就进了他们的腰包,随后苏娟等人便消失得无影无踪,换个地方继续行骗。

为了让骗婚计划更加 “顺利”,苏娟竟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刘静也拉下水。刘静出生于 1997 年,被抓时还未满 19 岁,正值青春年华,本应在校园里享受美好的时光,或是在社会上追逐自己的梦想,可她却被母亲的贪婪蒙蔽了双眼。

起初,刘静对母亲的所作所为并不知情,单纯地以为只是正常相亲。几次相亲下来,她发现事情不对劲,意识到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但此时的她,在母亲的哄骗与操控下,已经难以自拔。

除了刘静,苏娟的儿子刘东,以及刘东的女朋友吴庆龄也未能幸免。刘东最初只是被母亲要求充当司机,接送她和刘静去相亲地点,可苏娟一次次欺骗他,承诺这是最后一次,等还清债务就收手。

在母亲的软磨硬泡下,刘东也逐渐陷入了这个罪恶的泥潭。而吴庆龄,作为刘东的女友,在苏娟的影响下,也参与到了骗婚的队伍中。

不仅如此,苏娟和陈立虎还拉拢了刘静、吴庆龄的朋友袁杜鹃、伍晓羽和徐文华。徐文华甚至已经结婚,她是在舅舅李文军和舅妈赵雪勤的介绍下参与进来的。这些年轻女孩,或是因为懵懂无知,或是因为经不住金钱的诱惑,最终都踏上了这条违法犯罪的道路。

2015 年初,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陆续接到多起报案,报案人都是当地准备结婚的男方家庭。他们来自不同地方,家庭背景各异,但遭遇却惊人地相似:与女孩订婚后,给了彩礼,可女方却突然消失,连同她们的家人和朋友都不见踪影。

对于经济条件本就不宽裕的农村家庭来说,彩礼往往是一笔沉重的负担,许多家庭为了这笔钱四处借债。如今人财两空,无异于雪上加霜。

起初,派出所接到两三个这样的报案时,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毕竟以往也有因彩礼谈不拢而闹到警局的情况。但随着报案数量的不断增加,警方开始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他们抛开惯性思维,将这些看似孤立的案件放在一起比对、研究。

经过深入调查,一些可疑的共同点逐渐浮出水面:男方的介绍人都是陈立虎,女方的家人也总是那几个人。而且,一旦彩礼到手,男女双方的感情便迅速降温,陈立虎就会传话给男方,暗示女方可能悔婚。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虽然女孩们提供的身份和住址都是假的,但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 “母亲”—— 苏娟。锁定苏娟这个关键人物后,警方顺藤摸瓜,很快便摸清了整个骗婚团伙的人员结构和作案手法。

这个团伙共有 13 人,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在短短半年时间里,竟疯狂作案 38 次。

2016 年 12 月,该案在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公诉人指控,2015 年 1 月至 6 月期间,苏娟、陈立虎二人合谋,以介绍刘静、吴庆龄、袁杜鹃、伍晓羽、徐文华等人与未婚男青年谈对象为幌子,先后在宿迁市泗阳县、淮安市淮安区、扬州市江都区等地实施诈骗 38 起,共骗得现金人民币约 110 余万元。

法庭上,面对法官的询问,刘静一度情绪崩溃,她哽咽着说:“我知道骗婚不对,可我没办法,我必须听她(母亲)的。”

刘东起初还试图否认知晓骗婚内情,坚称自己只是个接送司机,但在铁证面前,最终还是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表示一切都是受母亲苏娟的影响。而苏娟,在听到儿女们将责任归咎于自己时,并没有否认,她承认是自己利用了子女的孝心,将他们拖下了水。

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受骗的男方家庭大多经济困难,为了娶媳妇,不惜举全家之力凑齐彩礼。可当他们满心欢喜地期待着新媳妇进门时,却发现自己掉进了一个精心设计的陷阱。

有一个男孩子被骗后,独自一人前往杭州,在亲戚开的饭店里打工,不要工资,只为能早日还清因彩礼欠下的债务。还有些家庭,至今仍在为偿还这笔债务苦苦挣扎。他们不仅承受着经济上的巨大压力,还要忍受周围人的指指点点,精神上备受折磨。

最终,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对苏娟等 13 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苏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2 万元;陈立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 万元;刘静、刘东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年;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不等的刑罚。

这起案件令人痛心疾首,苏娟为了一己私欲,不仅将自己再次送进监狱,还亲手毁掉了儿女们的未来,更给数十个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痛。它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面对婚姻大事时,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多一些了解,少一些盲目。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婚姻诈骗类案件的打击力度,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避免更多的家庭遭受这样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