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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名秦军士兵兴冲冲的冲进验首官的军帐。
他将一颗血淋淋的新鲜首级丢在验首官面前的桌案上,叫嚷着让验首官赶紧给他记上军功。
验首官瞥了一眼首级,冷笑一声,立即让左右把这名士兵抓了起来。
然后,轻蔑的说道:“就你,也来骗爵位?按秦律,不实者以同罪反坐,拖下去砍了。”
这是记载在《里耶秦简》中,秦军士兵杀良冒功的案例。
这名士兵为什么会被识破?因为首级的伤口细窄,明显的短剑伤。
而两军厮杀,致命伤多为戈、弩箭兵器所致。
这一刻,人性的险恶展现的额淋漓尽致……
军功爵制:激励与危机
熟悉历史的都知道:秦国经过商鞅变法之后,实行军功爵制取代西周以来的五等爵制(公侯伯子男)。
商鞅的本意是打破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鼓励底层百姓通过建立功勋获得爵位,为此还建立了严密的封赏阶梯。
军功爵制共分为二十级,从下到上依次为: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大良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秦国最终能够统一六国,军功爵制可谓功不可没,因为爵位对普通百姓的诱惑力巨大。
商鞅规定凡战士能斩得敌人一颗首级,就可以获得爵位一级及与之相应的田宅、庶子,也可以做官。
斩杀的敌人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也就越高。
如果能斩敌人首级五颗,还可以役使隶臣五家,也就是说奴仆都可以在战场上凭本事挣来。
总而言之,军功的大小决定着将士“尊卑爵秩等级”的高低。
商鞅变法后的秦国军营里,士兵不再怯战畏战,敌人的头颅就是他们改换门庭的通行证。
这套打破贵族世袭的军功爵制,让关中平原的赳赳老秦人闻战则喜。
但早期的军功爵制并不完善,只有关于杀敌几何、计首几何,然后封赏什么爵位的设定。
这就带来了新的隐忧:在这种巨大的诱惑力面前,杀良冒功是必然发生的。
人性如此,天生逐利。
制度与人性的较量
商鞅是深谙人性之恶的,在军功爵制实施之初,就想到了会出现如此局面。
秦军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预防士兵杀良冒功。
首先,士兵在割取敌方首级的时候,必须从喉结以下斩下。
因为,喉骨隆起是成年男性的生理特征,这样做可以直接排除了士兵用妇女、儿童首级充数的可能。
并且,士兵要在战争结束的三天内,交给验首官验明,防止假冒充数。
其次,在战场之上,将五人编作一伍,相互监督,相互连坐。
五个人的命运牢牢绑定,一人逃亡,全部斩首,一人杀良,五人受罚。
士兵们都是自己的监察官,斩下的首级,同伍的士兵要能互相指认首级来源。
那怕后勤运输的杂役也要确认运输过程,最后还要接受从什长到将军的层层核验。
最后,还有验首官核验这一步。
验首官们会举起首级,先仔细端详首级的发髻样式。
秦人束发"右髻"与六国"中髻"习俗的差异,成为辨别敌我的天然防伪标识。
第二步,验伤。
戈矛所造成的创伤呈楔形,弩箭会入骨带倒钩,而短剑的伤口则是细窄型的。
你的兵器和你造成的杀伤也要匹配的上,开头《里耶秦简》记载的那位就是因为伤口匹配不上被发现。
种种方法,构建了完善的立体监督网络,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士兵杀良冒功的行为。
杀敌逆袭的美梦
有的彦祖就会问了,我本本分分的奋勇杀敌,能从小兵逆袭成贵族吗?
那我们就得详细说说秦国军功爵制中的另外两个原则。
其一,爵位高者赏赐重,爵位低者赏赐轻,对士兵的奖赏要低于军官。
这个其实不难理解,将领的重要性是要强于普通士兵的。
能力大,责任也越大,当然奖赏也要给足。
军官的封赏与士兵的计算方式不同,是以军队作战的总杀敌数计算。
将军官和士兵的计功方式区分开,也可以有效的防止指挥官利用职权抢人头。
当然,这一条不是我们说的重点,作为小兵我们更关心的是另外一条。
其二,是赏罚并行,立功有赏,无功者罚,赏罚分明。
前面我们说过,秦军的基本作战单位是伍。
但是,秦法规定:一伍之中如有一人战死,其余四人即获罪;如有二、三人战死,其他人的罪名更重。
将功折罪的唯一方法是杀敌:一人战死,须杀敌一人。二人战死,须杀敌二人。
所以,再勇敢的锐士,绩效考核不“盈论”就不晋爵。
要想得到“斩一首爵一级”的奖赏,必须是在斩杀敌人的数量中扣除了己方死亡人数后,方能获得。
这样一来,士兵要想获爵位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因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交战双方的武器装备相差无几,又是近身肉搏战,想要在战斗中只斩杀敌人而自己不受损失,几乎是不可能的。
并且,你脑子里必须想着先保护同伍的战友,而不是如何砍敌人的脑袋。
随着你爵位的攀升,晋级的条件也会越发苛刻。
所以,大部分人其实都是停留在很低的等级。
制度再好,总归还是要人去执行的。
古代军队用人头记功到最后往往都会成为一笔糊涂账,乱糟糟的战场,很难有详细的记录。
严刑峻法也不过防范一时,人性这个东西懂的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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