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然而用偷窃手段换来的“美貌”

真的叫做“美”吗

爱美,本该取之有道

但接下来这名女子

却因一时贪念被拘留

来吧,咱上案例

“警察同志

我们店里的化妆品被偷了...”

近日

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火花派出所

接到辖区一超市店员报警

称店里的化妆品不翼而飞

寻求民警帮助

接警后

民警调取监控发现

一女子站在超市化妆品货柜前

趁着店员不备

将货架上的物品塞入包内

随后“淡定”挑选货品后离开

通过分析研判

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白某某

并将其抓获

经讯问

白某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称自己因手头不宽裕

在爱美和侥幸心理驱动下

将“手”伸向了货架上的化妆品

目前

被盗物品已被追回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奋斗才是最可靠的“颜值”

每个人都应该通过辛勤劳动

获得正当利益

切忌不劳而获

勿伸手

伸手必被抓

来源:嘉陵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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