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梳理了近期发生的3起典型事故案例,希望通过案例警示教育广大机动车驾乘人员,主动抵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025年4月12日19时许,李某无证驾驶豫K2****小型轿车沿许昌市建安区007县道自东向西行驶至中原路口东300米处时,与三辆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3人驾驶、1人乘坐),共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事发后肇事司机李某逃逸,于当日凌晨被抓获。经查,李某被抓获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3.56mg/100ml,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025年04月16日23时许,李某驾驶豫U0***号牌黑色轿车在济源示范区沁园路南夫村路段,沿沁园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锦江商务酒店门口路段时,与4名行人发生碰撞,造成1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受伤,驾驶人李某拨打120后弃车逃逸,于次日06时许被抓获。经查,李某被抓获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mg/100ml,其酒后驾驶机动车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025年5月16日0时许,于某驾驶一越野车沿兆丰大道行驶至周口市沈丘县马庄转盘时,追尾一辆电动三轮车,造成电动三轮车上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后于某弃车逃逸,于06时许被抓获。经查,于某被抓获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1.1mg/100ml,其酒后驾驶机动车追尾前方电动三轮车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