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市纪委监委5月28日消息:涪陵区委原一级巡视员徐瑛被开除党籍。

  • 经查,徐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 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 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 宗旨意识淡薄,侵害群众利益;

  • 私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药品销售、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徐瑛,女,汉族,1963年9月生,重庆垫江人,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她长期任职重庆市涪陵区,历任共青团重庆市涪陵区委书记,涪陵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书记,涪陵区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党组副书记,涪陵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党委书记等职。

2012年,她任涪陵区政府副区长,并继续兼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2016年任涪陵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2020年任涪陵区委常委、涪陵区江北旅游区党工委书记,后转任涪陵区委一级巡视员。

2024年10月25日,重庆市涪陵区委原一级巡视员徐瑛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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