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红政任〔2025〕6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

姚治明等18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经红河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姚治明 任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 平 任红河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杨晓敏 任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李 静 任红河州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

  朱 超 任红河州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支队长(主任);

  陈金辉 任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免去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永贵 任红河州融媒体中心副主任(事业单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赛聪敏 任红河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戴金华 任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制度创新局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陆永开 免去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王孝刚 免去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张 亮 免去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制度创新局局长职务;

  龙宪忠 免去红河州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王 俊 免去红河州就业局局长职务;

  普发俊 免去红河州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向东 免去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段吉鸿 免去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职务;

  高桯砝 免去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事业单位副处级待遇。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云南发布、红河州委宣传部

编辑:苏昊

编审:吴晨萍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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