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凭借在诚信经营、社会责任履行、企业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成效,荣获内蒙古自治区“诚信标杆企业”称号。
近年来,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结合集团公司开展的“创优争先”专项行动,通过制定企业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开展争创诚信标杆企业专项行动,从多个层面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将诚信经营理念与企业经营发展深度融合,有效提升了集团的品牌效益、社会效益和企业公信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先后荣获中国红十字奉献奖、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榜-尽责治理贡献奖、纳税信用4连A、关爱退役军人爱心企业荣誉称号。
按照集团“双擎两翼、四位一体”战略布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自治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先后建成6条高(快速)铁路,完成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总里程1676公里(区内),结束了内蒙古无高铁的历史。组建了全国唯一纯运营国产民机的本土航空公司,累计旅客承运量突破123万人次。在易地扶贫搬迁和融资租赁等方面累计投入资金88.54亿元,有力地支持了自治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树立了诚信标杆企业的良好形象。
此次荣获自治区“诚信标杆企业”称号,是对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多年来坚持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充分肯定。未来,集团将以此为新的起点,继续发挥诚信标杆作用,持续强化诚信建设,将诚信理念贯穿于企业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等各个环节。以诚信为基石,推动自治区综合立体交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书写更加辉煌的诚信篇章。
来源: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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