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到今年纳入《政府工作报告》进行部署,林下经济正从地方探索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富民战略。
它不仅是“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创新路径,拓宽增收渠道的重要切入点,更是承载着“联农带农”、“强县兴业”的多重使命。
那么,何为林下经济?
林下经济是指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在林冠下或林地周边开展的复合型经营活动,实现资源高效利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其核心在于形成林地生态共生系统,通过科学规划,发展多种产业,提高林地综合效益,实现生态保护与增收致富双赢。
目前,林下经济主要有林下种植业、养殖业、采集业和森林旅游业,包括林下产业、林中产业、林上产业,发展模式有林苗模式、林粮模式、林果模式、林药模式、林菌模式、林蔬模式、林草模式、林禽模式,等等。同时还可以结合生态旅游,开发森林康养、研学体验等。
其实,林下经济并非什么新经济,N多年前就已有发展,那时候叫“以短养长,长短结合”,充分利用林下空间、环境来开展复合经营,以短期内的快速收益来支持长期的森林经营。
如何才能“鱼和熊掌兼得”,森林和林下经济相辅相成,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双赢呢?
广西地处祖国南疆,北回归线横贯中部,气候温暖,雨水丰沛,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广西素有“七山一水一分田一片海”之称,典型的地少山多,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林下空间充裕,发展林下经济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
“靠水吃水,靠山吃山。”2011年广西提前完成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之后,就将发展林下经济作为激活林业生产力、破解林业生产周期长与林农“靠山吃山难”的重要突破口,努力走“不砍树也能致富”的新路。
2016年以来,广西财政累计投入资金3.58亿元,以“公司(国有林场、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实施林下经济示范项目572个。
其中,金秀瑶族自治县林下种植黄花倒水莲、草珊瑚、鸡血藤等中药材19万亩,带动农户超2万人,年人均增收超4000元;田林县种植八渡笋超24万亩,年产量超12万吨,带动农户近1.2万户,年人均增收超过3300元;广西直属国有林场成立林下经济绿色产业联盟,引进大型药企共同打造林下中药材“产供销”一体化基地。
通过串点成线、连线成面,广西全区连片200亩以上的林下种植基地800多个,产值500万元以上的林下养殖基地195个;与林下经济相关的自治区现代产业示范园区15个,涉及林下种植的自治区“定制药园”20个。
发展林下经济,重点在于“发展”,而核心呢,就在于“经济”二字!没有实际赚钱的林下经济,再美好也只是空谈。只有立足市场需求,选择高附加值品种,让参与者真正赚到钱,林下经济才能长久发展。
截至2024年底,广西林下经济产值达1388亿元,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达7000多万亩,发展林下经济带动农民人均年收入超过4000元,惠及林农1200多万人。
显然,广西已经交出了林下经济的发展答卷,那就是——以市场思维去推动发展,因地制宜,找到可持续的盈利点,“林下种、林中养、林上采、林间游”,且“不与粮争田、不与农争地”,把绿水青山真正变成金山银山!
林下经济要讲“经济”,可持续的盈利,才是林下经济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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